山东省财政厅检查公告2020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0-12-10 16:3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11370000004504900J/2020-002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0-12-10
有效性:

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2020年3月至9月,山东省财政厅组织全省财政部门选取部分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重点行业(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选取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全年共组织检查人员1141人次,检查单位1165户(其中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1100户,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65户)。从检查总体情况看,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较好,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检查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表现

融资平台公司主要存在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会计核算不准确、内控管理不完善等问题;金融机构主要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贷款分类划分不准确、准备金计提不足、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重点行业(单位)主要存在会计核算不准确、会计基础工作弱化、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未足额缴纳税款等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主要存在审计和评估程序不合规、获取证据不充分、底稿和报告不完整、未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会费缴纳不规范等问题。

二、处理处罚情况

检查结束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针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处理处罚决定112件,涉及应补缴税款3.21亿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45件将于近期下达。

三、整改落实情况

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重点行业(单位)等被检查对象对照下达的处理处罚决定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核算管理、严格政府采购执行、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和评估程序、完善审计证据获取、严格工作底稿和报告编制标准,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现予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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