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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2-11 19:39 浏览次数:


12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郭鹏、省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刘凤军、山东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付国才解读《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快构建我省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正式印发。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4部分15条具体措施,总起来讲,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的发展思路,即“构建一个体系,明确两个方向,实现三大目标,强化四个支撑”。

“构建一个体系”。就是要构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保险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渐强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机构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下,我省农业保险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农业保险政策的特殊性,长期以来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用力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保险工作的实际效果。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必须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协同推进力度。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明确提出,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根据财政部等部委部署要求,今年3月,省编办批复同意,建立了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市县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当地财政支持政策和重点,认真履责、统筹谋划、协调配合、一体推进,形成全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明确两个方向”。就是把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作为农业保险的根本目的,解决“有饭吃”和“有钱花”的问题。一方面,农业保险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确保粮食供给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当前,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粮食安全问题再次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稳定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山东是农业大省,实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就是要通过扩大保险覆盖率、提高保障标准等措施,在确保直接物化成本基本保险基础上,逐步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迈进,为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生产提供安全保障,确保自己的饭碗自己端得稳、端得牢。另一方面,农业保险是农民增收的有力保障。近年来,中央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政策引导,在支持农民增收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省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基础上,2019年创新出台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对市县自行开设的地方优势农产品险种,按地方财政保费补贴的50%-60%给予奖补,目前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已覆盖83个县(市、区),46个险种,较好满足了不同地区农户风险保障需求。同时,通过开设大蒜、大葱、马铃薯、生猪等8个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险,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近200亿元。《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农业大灾保险机制,积极争取中央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力争到2022年,收入保险成为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到2030年,实现由保成本向保收入的质变。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储备机制,稳步提高地方特色险种占比,努力实现“一县一品”的目标,加大种植、养殖、价格等特色险种开发创新力度,提高农业保险产业链抵御风险能力,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

“实现三大目标”。就是要实现保险覆盖率、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三大目标提升任务。2019年,全省农业保费规模达到33.58亿元,提供风险保障877.76亿元,分别比“十三五”初增长103.15%、94.41%。但也应看到,我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农业大省地位还不相适应,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据测算,2018年,我省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为75%,保险深度为0.53%,保险密度为153.71元/人,除保险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保险深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5%,保险密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2.29元/人。为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的多层次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体系,参照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意见》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力争到2022年,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达到80%、保险深度达到1%、保险密度达到500元/人。力争到2030年,农业保险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建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强化四个支撑”。一是强化市场准入支撑。《实施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招投标办法,加强对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切实提高保险机构服务质量,充分保障农户利益。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符合监管准入要求,要在承办的县级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乡镇服务站。二是强化绩效评价支撑。建立以服务能力为导向的承保机构动态绩效评价制度,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作用,对承保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对未达到基本经营要求、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依法依规从农业保险市场出清。三是强化科技信息支撑。依托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加快建设全省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推动财政、业务主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以及保险机构投保、理赔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源共享,打破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风险防控支撑。加强与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合作,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强化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农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各位记者朋友,近年来,农业保险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欢迎。《实施意见》的出台,也必将在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方面持续发挥“助推器”作用。“酒香也怕巷子深”,好政策还需要广大媒体朋友帮我们“鼓与呼”,真诚地希望大家把农业保险的“政策金矿”送到广大农民朋友手里,携手推动农业保险更多更好地惠及“三农”。

谢谢大家!


问:“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十四五”规划的情况下,我省出台《实施意见》的主要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谢谢您的提问。关于出台《实施意见》的主要背景,我想主要有3个。一是中央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财政要支持农民参加保险。“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由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二是我省实际。刚才讲过,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农业保险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发达省份还有差距,与农业大省地位也不相称。三是省委省政府要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因此,《指导意见》下发后,省财政厅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在专题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座谈、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提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11月24日,经省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出台《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主要还是体现在农业保险的作用发挥上。农业保险是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抵御农业生产风险。农业属于弱质产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没有农业保险支持情况下,农民朋友往往“靠天吃饭”、底气不足。经过这几年的实践探索,全省农业保险保费呈快速增长态势,为支持农民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交易风险等提供了重要保障。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保费补贴24.44亿元,占保费总规模的72.78%,共惠及农民1670.32万户次,为农民生产、生活增添了底气和信心,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如,2019年,在应对“利奇马”台风中,全省投保蔬菜大棚支付保费6965万元,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获得赔付8.38亿元。再如,去年棉花价格波动很大,但由于我们通过“保险+期货”试点,开展了棉花目标价格保险,为棉农提供风险保障,全省共获赔付7851万元,赔付率达到161%。二是有利于推进财政支出改革。农业保险是新时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适应农业发展需求的重要支持方式,推动政府救灾行为由“行政决策”“政府管理”向“市场契约”“保险理赔”转变,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推进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方式。三是有利于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间接补贴,总体上属于世贸组织“绿箱”措施,具有较大发展空间,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农业支持方式,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利于防止国际贸易价格扭曲,减少贸易摩擦。

《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几年农业保险的发展目标,随着相关措施的落地实施和三大目标的实现,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将迈上一个大的台阶,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

 

问:前期农业保险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下一步,围绕《实施意见》还有哪些举措?



答:山东是粮食大省,连续六年产量在千亿斤以上,粮食产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三,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稳定粮食生产中,农业保险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一是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2018年以来,小麦、玉米、水稻等三大粮食作物年投保面积占种植面积的75%左右,较好地实现农业保险“广覆盖”。二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小麦、玉米保险金额分别由最初的每亩200元、300元提高到450元、400元,较好地保障了直接物化成本。三是加快推进保险试点。在种植保险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保险品种,开展较高保障水平的重大试点。在全省50个产粮大县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将种植面积50亩以上种植大户的地租成本纳入保障范围,小麦、玉米、水稻每亩的保险金额达到900元、850元、1100元,是普通保险的2倍,更好地化解粮食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风险集聚,调动种植大户种粮积极性;在4个县整建制试点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小麦每亩保额达到930元,受到了农民朋友的欢迎,试点县投保率90%以上,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尽管近年来我省农业保险支持粮食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地之间工作开展情况还很不平衡,如济南、淄博、德州等地小麦保险接近全覆盖,有的市投保率仅60%左右;当前的保险产品还不能很好满足种粮大户等规模经营户的风险保障需求,随着规模化经营的推进,农业生产的风险也在集中,农民期望有更高水平的保障;农业大灾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县的数量还比较少,还有一半产粮大县没有享受到试点政策等。按照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农业保险对粮食生产的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稳步提高粮食保险覆盖面。确保到2022年,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的投保率提高到80%以上。二是加快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粮食的直接物化成本的变化及时调整保险额度,将小麦、玉米保险每亩保额提高到500元、450元,进一步提高主粮作物风险保障水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增强农民获得感。三是积极争取中央重大试点。把争取中央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等作为主攻方向,努力扩大政策覆盖范围,让更多的种植大户享受试点政策红利;探索玉米、小麦种植气象指数保险试点,为粮食生产提供更高水平的风险保障。四是充分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今年已将粮食作物投保情况纳入对各市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今后将继续强化对粮食作物保险工作的考核,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问:《实施意见》对促进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答:山东是畜牧业大省,畜牧业产量、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全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高度重视畜牧业保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工作配合,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工作创新,促进全省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特别是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发生以来,生猪等主要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畜牧业保险起到了产业稳定器和发展助推器双重保障作用。《实施意见》的出台为今后一个时期畜牧业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将从以下三方面促进和保障我省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是有利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13年,中央财政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将育肥猪和奶牛纳入支持。2014年,我省出台育肥猪、奶牛保险条款。当年,全省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投保数分别为41.6万头、55.4万头和4.75万头。2019年,根据新形势制定印发《山东省畜牧业保险实施方案》,修订完善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条款,提高保险金额,优化赔付标准,保险费率保持不变,同时将非洲猪瘟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当年,全省补贴承保能繁母猪94.02万头,承保育肥猪1939万头,承保奶牛18.31万头,较2014年分别增长1.26倍、34倍和2.85倍。“十三五”以来,累计承保能繁母猪288.39万头、育肥猪5235.84万头、奶牛64万头,为养殖户提供风险保障373.4亿元,为畜牧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实施意见》提出,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投保率,实现愿保尽保。

二是有利于解决畜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问题。《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积极推动与各大商品交易所对接,在全省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加强涉农信贷合作,探索开展保单质押贷款等政策,通过农业保险增信功能,提高农户信用等级,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三是有利于提高畜牧业保险发展质量水平。目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压力大,畜牧业保险中存出栏数量核实难、投保生猪信息采集难、理赔标识核对难、死亡病因监测难等技术难题比较突出,影响保险工作开展。《实施意见》提出,加快“牲畜身份”识别、电子标签、电子围栏、大数据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着力解决畜牧业保险中存出栏数量核实难、投保生猪信息采集难、理赔标识核对难、死亡病因监测难等困难。

 

问: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落实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在规范农业保险市场准入、提高保险机构的服务质量方面,山东银保监局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农业保险是防范化解农业风险、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同时也是一项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自2006年开办农业保险以来,山东银保监局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别是去年以来,山东银保监局出台多个严监管、强服务的政策措施,从市场准入、保险经营、承保理赔流程规范、科技赋能等方面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主要有六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规范农业保险经营条件,完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结合山东实际细化规则,提高条件标准,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辖区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公布符合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名单,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由原来9家增加到17家。要求新开办农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每年选择1-2个县区开展试点、用三年时间稳步扩大业务范围,分阶段分险种逐步开展业务,夯实农险经营基础。同时明确保险机构服务网络、人员配备等量化标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农业保险基层服务水平。支持基层农险服务网络建设,目前,所有涉农县实现农险业务全覆盖,全省乡镇服务站3299个,逐步形成“区县有机构、乡镇有站点、村村有人员”的保险服务网络体系。

二是强化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增强高质量发展意识,提高经营管理精细化水平,组织开展“农险政策宣传月”活动,做好与农户的沟通宣导,加强产品创新,切实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和农户满意度。

三是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按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还有很大空间。目前已开展了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海洋渔业保险项目,开展了棉花、玉米“保险+期货”试点,玉米、大豆收入保险试点,个别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海水养殖风力指数保险,下一步将总结成功经验,根据需要不断扩大试点推广范围,不断增加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种类,做到“愿保尽保”。引导机构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保畜联动平台贷款,更好满足广大农业生产主体保险保障和生产资金需要。

四是聚焦关键环节,提升服务水平。近期将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种植业保险损失鉴定工作的意见,提高查勘定损工作的细致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查勘定损效率,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切实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科技赋能。指导保险机构加强科技创新,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猪脸识别等现代技术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农业保险承保电子化将于12月18日正式上线,进一步简化承保流程,提升农业保险服务线上化、智能化水平。

六是加大市场秩序规范力度。近两年针对农业保险虚假资料、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开展现场检查24家次,对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50多万元。今年还开展了行业风险大排查,要求保险机构针对农业保险业务规范、理赔管理、内控管理方面重点问题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细化问题整改工作目标、措施,切实做好问题整改。下一步将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严查重处农业保险领域虚假承保、虚假理赔、侵害农业保险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达不到基本经营要求、存在重大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坚决依法予以清退,维护好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为推动山东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贡献监管力量。

谢谢!

 

问:农业保险在特色农业保险创新、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山东农业资源丰富,产业种类齐全,不仅粮食产量大,蔬菜、果品、食用菌、畜禽、水产等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水平较高,产业基础较好,许多特色产业的产量产值都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创新,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省级开设了温室大棚、苹果、桃等省级特色农业保险,经过多次调整完善,温室大棚保险每亩最高保额由2万元提高到6万元,苹果、桃保险每亩最高保额提高到了4000元、3000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2019年在济南市平阴县等6个县组织棉花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以“保险+期货”的方式化解棉花种植户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参保农户每亩获赔192元,今年继续实施棉花目标价格保险试点17万亩。在烟台长岛实施了海洋牧场保险试点,获得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创新项目支持,丰富了海洋牧场保险品种,推动我省农业保险开始从陆地走向深海。还在烟台开展了苹果“订单+保险+期货”,在淄博临淄、济宁嘉祥、德州武城等开展玉米、大豆收入保险,在日照开展茶叶气象指数保险,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探索成本保险向收入保险转变,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0年,在现有中央和省级补贴险种基础上,将46个具有区域特色的地方险种纳入了省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范围,品种涵盖了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作物、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及其他品种,鼓励各地开展品种创新,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省财政对市县补贴保费总额按照50-60%进行补贴,进一步调动了基层政府创新积极性,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了风险保障。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省级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作用,一是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储备机制,及时将各地创新的特色险种纳入储备,优先安排支持。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品种,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和优化奖补险种。二是加强特色保险创新指导,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省里选择部分大宗特色农产品,制定特色保险方案设计指引,引导各地加大种植、养殖、林业、价格等特色险种开发创新力度,稳步提高地方特色险种占农业保险比重,逐步实现“一县一品”的目标。三是鼓励特色险种创新。探索开展特色保险首创保护期制度,对保险机构在地方首创的重大特色险种,给予一定期限的创新保护期,在保护期内实行独家经营,激发保险创新的活力和动力,进一步丰富农业保险品种,满足多层次、专业化的保险需求,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抵御风险能力。

 

问:围绕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今后财政将怎样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感谢您的提问。农业保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必须加强协同、一体推进。《实施意见》明确由财政部门牵头统筹规划,与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有利于更好协调各方资源,压实工作职责。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牵头做好三件事。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实施意见》明确了农业保险发展具体目标,虽然具有挑战性,但符合我省农业大省定位,也符合广大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保险需求,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行动。各级财政将依据《实施意见》目标,在近几年投入较快增长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二是推进保险政策体系建设。具体来讲就是“三个持续”:持续完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持续完善农业保险险种体系,坚持“中央省级保大宗、地方保特色”,在重点满足三大粮食作物风险保障需求基础上,引导市县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以奖代补政策,尽快形成“面上保大宗、点上保特色、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的农业保险新格局。持续完善保险政策设计,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变化,顺应农民呼声,加强政策储备,优化工作流程,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三是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绩效评价。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水平的高低,事关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关乎政府公共形象和广大农民获得感。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实施农业保险招投标办法、承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等,引导农业保险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农业保险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让广大农民分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红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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