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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山东省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8 10:39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政策背景及实施的目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出发,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提出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委十届八次会议制定出台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25号)和《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明确到2020年,我省建成覆盖城乡、发展均衡、服务便捷、多元参与、共建共享、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山东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为52870万元。安排省本级3553.4万元,用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设备购置、条件改善等项目;安排市县49316.6万元,用于支持开展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农村电影放映、戏剧欣赏、农家书屋书籍更新和基层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项目,集中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条件。

截至2019年底,项目资金共支出26249.36万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剔除应付但未到付款期限的政府采购尾款、以奖代补等资金后,未支出金额为9746.25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发展均衡、服务便捷、多元参与、共建共享、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实现标准化、均等化,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高,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协同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

2.项目2019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1/3;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和25套电视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节目;一村(行政村)一月免费观看1场数字电影,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免费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计划;文化馆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00次,办公益性艺术培训每年不少于80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办公益性艺术培训不少于20次;市级图书馆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50次,县级图书馆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30次;公共博物馆、美术馆举办公益性公共教育活动(如培训、讲座、辅导等)不少于12次。

(2)质量指标: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达到《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的要求。

(3)时效指标:2019年底前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服务项目符合并满足当地群众的需求,对社会稳定、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所带来积极的影响。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范围:项目资金52870万元,涉及除青岛外15个市和41个省财政直管县。

2.评价目的:通过对2019年度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评价依据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4.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

5.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鲁财绩〔2018〕7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

7.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25号);

8.《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

9.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

10.山东省财政厅、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文资〔2019〕12号);

11.其他文件与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等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细化和分值设定。绩效评价一级指标4项: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下设二、三、四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简便有效的原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五)评价工作过程

鉴于该资金覆盖面广、涉及市县区域多、资金规模大、管理方式各异等情况,本次评价工作采取点面结合、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评价:评价工作组在15个市和41个直管县全覆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域分布、资金投入量等因素,确定现场评价范围,现场覆盖率达45.9%、现场评价金额达73.73%。在现场评价的过程中通过市(县)文化和旅游局将问卷链接、二维码下发的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共有效回收调查问卷13708份。

2.非现场评价:对非现场评价区县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进行梳理、分类、分析、汇总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确认。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得分

2019年度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06分,绩效等级:良,得分情况如下:

2019年山东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1

决策

项目立项

4

3.64

91.00%

2

决策

绩效目标

2

1.52

76.00%

3

决策

资金投入

4

4.00

100.00%

4

过程

资金管理

10

7.31

73.10%

5

过程

组织实施

10

9.06

90.60%

6

产出

项目产出

40

32.30

80.75%

7

效果

项目效益

30

22.23

74.10%

合计



100

80.06

80.06%

2.各市评价得分

省直得分95.45,绩效等级为优,济宁等9个市得分80分-90分,绩效等级为良,其他市得分61.7-79.1分之间,绩效等级为中。地市综合评价得分情况见各市得分统计表。

各市得分统计表

序号

地市

现场评价得分

非现场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得分

1

省直

95.45


95.45

2

济宁市

88.21

62.09

85.59

3

东营市

86.75

80.91

84.85

4

烟台市

85.13

82.87

84.27

5

威海市

87.27

75.29

83.97

6

潍坊市

83.30

84.29

83.72

7

黄三角农高区

83.64


83.64

8

济南市

85.65

68.56

83.62

9

日照市

82.67

79.56

81.91

10

淄博市

86.88

66.73

80.03

11

聊城市

83.47

70.82

79.13

12

临沂市

85.68

66.01

79.07

13

菏泽市

79.70

55.54

78.05

14

泰安市

76.99

75.93

76.52

15

滨州市

77.89

64.64

75.51

16

德州市

70.33

49.37

65.35

17

枣庄市

57.64

71.26

61.73

(二)绩效分析

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情况对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各指标综合打分,具体情况如下:

(1)决策方面:该一级指标分值10分,得分9.16分,得分率为91.6%。14县区21个项目实施单位没有明确项目,将专项资金用于日常运维支出,涉及金额807.38万元;35县区67个项目实施单位未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分项目绩效指标量化细化程度不够,可考核性不强。

(2)过程方面:该一级指标分值20分,得分16.37分,得分率81.85%。2019年度项目资金52870万元,截至2019年底,实际下达资金50249.4万元,资金到位率95.04%;实际支出资金26249.3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2.24%,部分县区项目开展不及时,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个别项目实施单位超范围使用资金;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3)产出方面:该一级指标分值40分,得分32.30分,得分率为80.75%。项目开工不及时或未开工,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偏低,影响项目产出得分;个别项目未达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个别文化馆组织文体活动不足100次、图书馆人均藏书不足1.8册等,影响质量达标率。

(4)效果方面:该一级指标分值30分,得分22.23分,得分率74.10%。对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问卷显示,项目实施内容基本符合并满足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对社会稳定、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带来积极影响,也带动了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可持续性较好。但部分项目开展不及时或未开展,影响了项目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分项目满意度情况如下:

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满意度统计表

序号

服务项目

满意度

1

设施开放

86.10%

2

公益展览教育

85.60%

3

文体活动

85.20%

4

公益电影演出

84.80%

5

广播电视

84.60%

6

免费阅读

84.20%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建设。2019年项目资金对文化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推进了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建立。2019年项目资金对免费开放的投入,进一步推进和保障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和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错时开放。

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2019年,项目资金对免费文体活动的投入,推动和保障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人文化宫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项目资金对公益展览、公益教育活动的投入,推动和保障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讲座、公共教育活动,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截至2019年底,全省群众文化机构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201354场次,服务人次6561.4万人次;全省公共图书馆总流通539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8%;为读者举办各类活动20846次,比上年增长24%,其中讲座7279次、展览2611次,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37%。

三是加强和培育文化消费。为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强省,2019年7月至10月,在全省组织举办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投入822.80万元。2019年,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发放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1.12亿元,直接带动消费5.78亿,同比增长 25.67%;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活动28320项、共计145868场次,累计参与人数3.76亿人次。引导和扩大了文化和旅游消费,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实现城乡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保障城乡居民听好广播、看好电视。2019年项目资金对广播电视的投入,维护城乡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省级建设省应急广播管控平台,市、县级建设应急广播发布和管控平台,县级实现农村广播“村村响”,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确保人民群众免费收听收看中央电视一套、七套等十二套节目和中央广播一套等四套节目,保障了城乡居民听好广播、看好电视。

五是丰富图书报刊资源,满足群众阅读需求。2019年项目资金对读书看报、农家书屋的投入,补充和丰富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的图书、报刊资源。持续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整合公共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藏书资源,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2019年项目资金对数字服务的投入,提高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拓展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更好的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

(四)存在的问题

1.地区间公共文化发展不平衡。近年来,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区域差异较大,偏远地区的基层文化设施相对薄弱。经济条件好的社区乡村,对文化工作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较多,室内外文体设施配套齐全;相对偏远、经济不发达的社区乡村,投入严重不足,人才缺乏,文化场馆建设滞后,设施老化,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文体活动开展。

2.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项目开展不及时,资金支出较慢,未按照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投标。个别项目实施单位超范围使用资金,将资金用于文化设施周边道路绿化工程。

3.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未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分项目在编制目标时,未设置量化细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不利于后续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

四、意见建议

(一)优化文化资源配置,缩小公共文化服务区域差异

优化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促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的均衡协调发展。一是在资金分配上注重对贫困边远地区的倾斜和薄弱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投入,缩小地区间文化服务的差距,充分发挥项目效益,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二是实施文化扶贫,把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同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建立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反哺”偏远落后地区文化的机制,促进城乡公共文化的一体化发展。

(二)提高资金投入聚焦度,加强项目执行管控

一是针对项目小、散、乱和资金“撒芝麻盐”的问题,建议将建设主体由社区和行政村改为乡镇、街办,集中资源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有效提升项目整体绩效。二是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完成进度管控和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定项目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规程,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以使项目持续发挥效用。三是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预算和实施方案管控项目实施进度,实时跟踪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提前布局谋划,加强项目储备

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提前规划,及早申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计划性。在加强项目论证的基础上,推进项目库建设,并加强项目库的动态管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项目的成熟度进行排序,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的现象,使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四)强化需求导向,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供需衔接

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强化需求导向,由“政府配送”变为“群众点单”。注重需求评估和意见反馈,把群众意愿作为决策和服务依据,促进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丰富文化活动类型,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文化服务与需求的匹配度,同时把公共文化服务的选择权和评价权交给群众,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进一步提升文化惠民的效果。

(五)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时科学设置绩效指标,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和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二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保障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以规范资金使用、保障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主管部门要根据评价结果,完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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