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2005年,为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开始对产粮大县进行奖励,旨在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粮食和制种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08年,增加产油大县和产粮大省奖励政策。2013年,又将产粮大省奖励调整为商品粮大省奖励。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是中央财政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重要方面,对调动和保护地方政府种粮抓粮积极性,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明确到县,分配到县,由县级人民政府作为一般财力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2019年,我省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64924万元。其中,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58259元,获奖县97个。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6665万元,获奖县4个。
(三)项目绩效目标。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缓解财政困难,提升粮食主产区财政保障能力,提高主产区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提高粮油收购、仓储、物流、加工能力等方面。
1.项目绩效总目标。绩效总目标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仓储物流和加工转化能力。
2.项目2019年度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是提升产粮大县财政保障能力,让产粮大县重农抓粮,稳固粮食安全,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优质粮油加工、改善粮油及主食供给服务设施和条件,引导产粮大县增加对绿色生态农业的投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和目的。对获得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97个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对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绩效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奖励资金在保护粮食种植面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粮食产量和安全、储存流通等方面发挥的效用,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找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成绩与不足,提出提高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绩效的对策建议,以期达到改善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提高粮食产量的目的。
(二)评价依据。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山东省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3〕174号)、《山东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3〕173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建指〔2019〕41号)等制度与政策规定,对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产粮大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资金绩效、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粮食作物耕地保护5个一级指标,下设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方案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金额增减情况、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比例增减情况、获奖县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增减情况9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
评价得分的绩效等级
评价得分 | ≥90 | ≥60 | <60 |
绩效等级 | 优秀 | 良好 | 较差 |
1、常规产粮大县主要指标
资金管理:县级财政部门是否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提出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转化能力,推进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绩效目标,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是否制定资金监管办法,奖励资金是否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用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
资金使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在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后,是否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支出。奖励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资金绩效: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获奖县当年用于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财政支出金额较上年是否减少。获奖县当年用于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财政支出占县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较上年是否下降。
获奖县耕地保护情况:获奖县当年粮食作物耕地面积是否较上年减少。
2、超级产粮大县主要指标
资金管理:县级财政部门是否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提出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转化能力,推进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绩效目标,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奖励资金支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项目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资金使用:奖励资金是否全额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提高粮油收购、仓储、物流、加工能力等方面支出,粮食危仓老库维修补助支出使用是否规范。奖励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资金绩效:奖励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获奖县当年用于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财政支出金额较上年是否减少。获奖县当年用于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财政支出占县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较上年是否下降。
获奖县耕地保护情况:获奖县当年粮食作物耕地面积是否较上年减少。
(四)评价方法。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规范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包括审核资金支付凭证、检查资金使用方案、实地勘查核实项目投产后效果以及专家访谈、模糊综合评判等评价方法。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总体看,山东省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在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比较规范。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呈增长趋势,耕地保护较好。经综合评价,常规产粮奖励资金评价得分为86.8分,绩效等级为良好;超级产粮大县得分为93.8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绩效分析。
1.各获奖县评价等级情况评价平均得分为86.8分,评价等级为良好。各获奖县综合得分最高98分,评价等级优秀的为47个,占获奖县总数的比例是48%,评价等级为良好的为36个,占获奖县总数的比例是37%。
2.项目平均得分情况
五个一级评价指标中,资金使用、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耕地保护三个指标得分率达到90%以上,资金绩效指标得分最低为12.8分,得分率64%,原因主要是2019年部分县市区重新划定行政区划,经济作物耕地面积增加导致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减少,被直接划定为差等级。
五个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平均得分 | 得分率 |
合计 | 100 | 86.8 | 86.80% |
资金管理 | 20 | 17.3 | 87% |
资金使用 | 20 | 18.8 | 94% |
资金绩效 | 20 | 12.8 | 64% |
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 | 20 | 19.4 | 97% |
粮食作物耕地保护情况 | 20 | 18.5 | 93% |
3.市平均得分情况
山东省有16个市获得了产粮大县资金奖励。16个市中,评价等级为优的市为6个,占比37%;评价等级为良的10个,占比63%。排名前三的是威海市、烟台市、泰安市。
16个市平均得分情况表
排名 | 项目个数 | 资金量(万元) | 市 | 得分 |
合计 | 97 | 158259 | 86.8 | |
1 | 3 | 2751 | 威海市 | 93.7 |
2 | 4 | 4978 | 烟台市 | 93.1 |
3 | 5 | 7686 | 泰安市 | 92.7 |
4 | 2 | 2668 | 东营市 | 91.7 |
5 | 1 | 1083 | 日照市 | 91 |
6 | 9 | 11960 | 临沂市 | 90.8 |
7 | 7 | 11427 | 滨州市 | 88.6 |
8 | 11 | 22881 | 德州市 | 88.3 |
9 | 4 | 5203 | 枣庄市 | 88 |
10 | 10 | 13968 | 潍坊市 | 86.2 |
11 | 9 | 21356 | 菏泽市 | 85.8 |
12 | 5 | 8725 | 青岛市 | 84.9 |
13 | 10 | 14877 | 济宁市 | 84.6 |
14 | 8 | 16041 | 聊城市 | 82.6 |
15 | 3 | 4030 | 淄博市 | 80.4 |
16 | 6 | 8625 | 济南市 | 77.1 |
2019年山东省超级产粮大县共4个,奖励资金66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获奖县减少1个,奖励资金减少982万元。
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表
排名 | 市 | 县 | 资金量(万元) | 得分 | 评价等级 |
1 | 德州市 | 齐河县 | 1555 | 96 | 优 |
2 | 菏泽市 | 郓城县 | 1500 | 94 | 优 |
3 | 青岛市 | 平度市 | 1888 | 93 | 优 |
4 | 菏泽市 | 曹 县 | 1722 | 92 | 优 |
平均分 | 6665 | 93.8 | 优 |
(三)取得的成效。2019年山东省97个县获得了产粮大县奖励,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支持和有效使用,取得了巨大的政策效应。在促进缓解地方财政困难、促进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促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财政困难明显缓解。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缓解了产粮大县的财政收入低的困难,调动了各级重农抓粮的积极性。97个粮食奖励大县有61个项目县,将63970.86万元进行了财政预算平衡,占总的获奖县个数比例是62.89%,占全部奖励资金的38.79%,其中11个县对全部获奖资金进行了财政预算平衡,50个县的部分奖励资金进行财政预算平衡。平衡财政预算的奖励资金在缓解民生困难、单位人员工资补差、村干部工资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对维持地方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地方粮油产量显著增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通过奖励资金的投入,带动了产品品牌建设、小麦良种补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及国家及食品安全县创建等项目发展,辐射带动全省均衡增产。在奖励金的激励下,粮油产量逐年增长,粮食加工、流通、仓储等环节提供了大量用工岗位,解决了当地部门农民就业困难,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3.粮油标准化和产业化提高。通过修缮粮油仓储等措施,增加了粮食晾晒场地和仓储能力,增强了粮油品质,同时促进粮油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的协调发展。推动粮食精深加工,改变规模小、水平低以及粮食流通设备陈旧落后的现状,促进粮食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的协调发展,标准化和产业化明显提高。
4.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建设。通过基本农田改造、小型水利改造、河道治理、农村道路基础建设等措施,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奖励资金投入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比例较高,有50个获奖县在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有投入,占获奖县总数量的51.55%,投入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的资金占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总额的29.6%。农田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既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保障了粮食安全。
5.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小麦等农作物的政策性保险补贴、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支出、农田水利工程、治疗区域农田污染等方面的支出,不仅直接为农民粮食生产提供了资金支持,解决农民粮食生产的后顾之忧,而且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粮食产量逐年增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巩固山东省在国家粮食生产中的重要性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提高项目资金管理和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2019年产粮大县的绩效评价,虽然相对比以前年度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是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
1.部分县对项目投入后绩效情况关注度较低。部分县对产粮大县绩效评价工作的关注重点在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的关注度较低,在项目安排前设置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评价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方面尚有明显不足。
2.个别县资金使用方案不够清晰明确。个别项目县制定的实施方案较为笼统,未结合2019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本县实际情况具体安排项目资金,未针对具体资金投向制定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
3.个别县提供自评资料不完整。个别项目县对产粮大县档案资料管理未能足够重视,没有做到及时收集归档,未根据产粮大县打分表提供相关支撑依据。个别县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只提供自评报告和实施方案,未提供资金支付单据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相关资料,部分县未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结果。
4.7个县耕地面积有所减少。个别县由于重新划定行政区划,导致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减少。
四、意见建议
(一)重视资金投入后的绩效评价工作。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对奖励资金事前设置具体的绩效目标,事中围绕绩效目标进行有效管理,事后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进行项目自评总结。积极的绩效自评有利于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便于各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完善资金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案是项目实施的依据,制定详细明细的资金预算,将工作落到实处,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议项目县在项目实施前制定当年度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投向并提出明细的资金预算。
(三)加强项目的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建议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提高项目建设与管理水平。将拨付资金的指标文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合同、发票、验收资料、过程管理资料、项目完成总结、自评报告等各环节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四)进一步统一完善评价指标的口径。建议县级财政部门根据省级财政统一的指标解释进行资料整理、数据提供和报告撰写,从而使产粮大县绩效评价指标计算更客观、评价结果更准确反映各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
(五)加强产粮大县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树立资金使用的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积极调整完善制度办法建设,从程序上对资金的使用、项目的管理进行分环节控制,切实从根本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项目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