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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5 16:36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政策背景及实施的目的

1.项目立项政策背景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确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将项目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和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项目按年度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给予补助。

2.项目实施目的

一是落实明确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方面,都是“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具体落实。

二是解决我国居民健康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疾病流行态势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最主要的健康问题;新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人口老龄化加速导致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迅速增加,人口流动引发了新的健康问题;健康危险因素还在持续扩大;城乡、区域和人群之间卫生公平性问题依然突出;需要不断完善既往防治策略,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将防控关口前移,惟其如此才能有效应对这些健康问题的新挑战。

三是建立公平、可及的基本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作为公共事业性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和幸福,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加快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回归。新医改前,由于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等现象,“重医轻防”问题较为突出。通过实施国家出资主导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加突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属性,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得到回归。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目前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4大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总体上可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针对全体居民的个体服务,即建立健康档案。计1类。

(2)针对儿童、孕产妇和老年人3类重点人群的个体服务。具体包括为0-6岁儿童免费接种疫苗以及定期生长发育检查服务;孕产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和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健康评价;0-3岁儿童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计5类。

(3)针对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4类重点疾病患者,分别提供随访、转诊和用药指导等个体服务。计3类。

(4)面向群体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计3类。

(5)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调整来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018年,省级筹集下达补助资金25.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上述服务项目。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2.项目2018年度绩效目标

以县(区、市)为单位: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管理人数达到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4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参照国家有关数据,高血压患病率按成年人口的25.2%测算)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管理人数达到辖区内糖尿病患病总人数35%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参照国家有关数据,2型糖尿病患病率按成年人口的9.7%测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以上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范围

以市为单位,评价三年一轮未接受评价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取2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管辖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项目数据分析评价及重点人群电话调查。重点抽查薄弱地区和薄弱机构。本次评价共涉及16市、43个县(市、区)、8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评价目的

全面评价全省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成绩,发现问题,促进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1.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2.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

3.原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关于修订〈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鲁卫基层发〔2015〕5号)

(三)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山东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鲁卫基层发〔2015〕5号),结合2018年项目工作重点及难点和薄弱环节,抽取部分指标对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重点项目覆盖人群、实施质量和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评价。具体指标体系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组织管理

(15分)

1.1管理落实

1.1.1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1.1.2项目数据报送

1.1.3项目数据分析

1.1.4问题整改

1.1.5政策落实情况

1.2绩效评价

1.2.1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资金管理

(15分)

2.1预算安排

2.1.1预拨资金拨付及时性

2.1.2资金到位率

2.2财务管理

2.3.1经费精细化测算

2.3.2 经费精细化结算

3.项目执行

(45分)

3.1居民健康档案

3.1.1辖区健康档案可视化展示

3.1.2健康档案统计分析和完整性审核

3.1.3健康档案查重

3.1.4健康档案信息整合

3.1.5个体健康指标分析展示

3.1.6健康档案复核升级质量

3.1.7健康档案保存

3.2预防接种

3.3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3.3.1高血压分层分级管理

3.3.2《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培训效果

3.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3.5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3.6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3.7智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项目效果

(25分)

4.1健康档案应用

4.1.1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

4.2项目知晓率和满意度

4.2.1五类重点人群知晓率

4.2.2六类重点项目满意度

(四)评价方法

根据中央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评价方式,通过电话调查、资料评审、远程查看和数据评审等进行了评价。

1.电话调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137个县(市、区)的13700名居民进行了知晓率和满意度电话调查;对2018年度抽查的43个县(市、区)的86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孕产妇、0-6岁儿童、复核升级档案、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各20名进行了电话调查。

2.资料评价。组织各地报送了16市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资料,43个县(市、区)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经费成本测算、社区诊断资料,86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老年人健康状况分析报告,抽调部分省、市、县、机构四级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集中评价。

3.远程评价。抽调部分省、市、县、机构四级人员,通过视频通讯等手段,对各市及被评价县(市、区)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统计、分析、互联互通功能,被评价县(市、区)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档案管理、分析和质控等辅助功能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功能实现、健康档案复核升级等情况进行集中查看。

4.日常监测数据审核。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卫生健康委相关业务主管处室和委业务机构,对预防接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监测数据质量、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培训等情况,进行统一评价。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从总体情况看,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良好,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85.81,完成了项目绩效,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逐年提高,重点项目居民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

(二)绩效分析

1.产出分析。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我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8115.68万份,建档率达到81.89%,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1.48%;高血压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范化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2018年全省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老年人数量分别为789.94万人、282.0万人和926.18万人。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扎实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管理。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采取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宣传栏、组织健康咨询和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严格做好传染病发现、登记报告,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监督机构指导下做好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达到56.93%、60.77%。全省免费避孕药具覆盖率为86.92%,育龄群众免费药具真实获得率为95.12%。

2.有效性分析。预防接种工作不断巩固,全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为91.47%,接种信息完整率为98.2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6.52%、66.7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8.42%,血压控制率和血糖控制率分别为53.28%、66.75%。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7.49%,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到99.04%。

3.社会性分析。委托第三方对全省13700人的电话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健康档案以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儿童健康管理知晓率分别为72.09%、88.73%、82.91%、75.83%和86.94%;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83.3%,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的体检占比达到92.65%;71.45%的高血压患者自述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65.11%的糖尿病患者自述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三)取得的成效

1.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责任有效落实。各市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项目或部分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或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确保了项目经费和任务的有效落实。各地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科学制定项目目标,加强项目监测报告,定期调度项目工作进展。市、县、机构三级均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强化项目质量和效果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

2.经费投入加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专账管理,规范列支科目,定期开展资金检查,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及合理合规使用。16市均将本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项目督导、考核、培训等工作开展。各地按照项目内容进行经费使用的精细化测算,并推行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结算,资金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和科学。

3.项目执行规范,实施效果持续提升。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规范化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一是健康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已建健康档案专业化复核率达到90.45%,其中淄博市、滨州市健康档案复核率达到100%。部分县(市、区)可将县域内各医疗机构诊疗信息更新至健康档案,二级以上医院新诊断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信息推送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是慢性病患者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15.5万基层人员参加了《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在线培训,学习获证率达89.21%。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通过门诊开展随访的比例分别达到65.38%和76.22%,部分地区实现了对高血压患者的分级管理。三是其他项目实施水平逐步提高。2018年底专项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1.4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5.92%,规律服药率达到46.24%。

4.信息化建设提速,服务管理更加高效。市、县级平台与省人口健康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全省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数据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初步实现了基于平台的项目综合监管和质量评价。部分市、县可直接生成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一致的报表,直接导入国家系统,避免了信息层层填报。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妇幼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和预防接种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其中青岛市达到100%。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健康档案可视化展示、统计分析、完整性审核以及查重、个体健康指标展示等管理功能不断完善。县(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模块可供居民在线查看、选择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包(服务内容),并具备向签约居民推送个性化健康预警和健康提示信息功能。

5.加强项目宣传,提升项目服务整体形象。在统一全省项目宣传栏、通知单样式的基础上,设计了针对65岁及以上老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分析报告封面,封面统一标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字样,并设计了“免费”水印。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有利时机,结合健康档案在线查询推广工作,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集中向已经注册查询健康档案的居民推送可视化的本人健康状况分析报告,提高居民获得感和感受度,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影响力。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地区不平衡,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影响,各县(市、区)、机构之间在服务模式转型和服务水平上仍存在差距。二是城乡不平衡,知晓率和满意度农村普遍高于城市,流动人口知晓率较低。三是项目之间不平衡。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信息管理和个体化健康教育效果有待加强。

2.管理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一是信息化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一半的县(市、区)不能将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信息更新至健康档案,一半以上的县(市、区)不能将县级医院患者疾病诊断和健康体检信息推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利用区域平台加强健康档案统计分析、审核等管理,不能生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仍需基层机构层层填报。二是资金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绩效评价重点不突出,与基层机构未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资金结算,绩效评价导向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度不足。对项目数据分析利用不够充分,社区诊断、老年人健康状况分析报告专业性不强,质量不高。

3.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健康档案的使用和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全省仍有12个县(市、区)没有向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多数已开放县(市、区)对居民查询和使用情况未进行效果分析和评估。部分县(市、区)对死亡人员健康档案直接进行了数据删除或隔离,导致死亡人员健康档案不能进行有效的查询和查看;部分县(市、区)对死亡人员健康档案未及时进行终止管理。二是慢性病的预防和诊疗服务还没有有效融合。部分市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通过门诊开展随访的比例较低,个别市低于30%。部分地方还尚未按照《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对高血压患者实施分级管理。三是智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还需加强。部分县(市、区)不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签约居民健康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和展示,向签约居民推送健康预警和健康提醒信息未有针对性、未实现个性化。部分市居民对签约后服务改善的感受度低。

4.项目宣传效果有待加强。电话调查显示,居民对单个重点服务项目具体单项服务内容知晓率最高达到91.17%,但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一项目名称的知晓率仅为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意见建议

(一)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持续提升项目实施水平

各市、县要进一步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价方案反映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以评价促工作、指导工作;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强化日常监测评价。充分发挥县级项目实施主体作用,强化评价结果反馈和利用,认真落实以服务数量和质量结算资金,切实做到有奖有惩,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绩优多得,激发基层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智慧化

一是发挥好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健康大数剧主索引的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实地调研,认真总结各级用户的需求,在做好需求分析工作的基础上,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分析应用,为全省、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二是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衔接与融合,促进区域卫生信息共享,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作效率,为规范机构业务管理奠定坚实的信息化基础。三是继续探索信息系统与服务对象惠民互动模式,提高群众获得感。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居民对项目的感受度

进一步丰富项目宣传教育手段,不断拓宽健康教育的范围,积极探索健康教育的有效方式,加强面向群众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媒体资源、教育资源,通过公益广告、微信推送等方式进行健康宣传。借助小区物业、居委会的力量,通过举办丰富多样的健康知识讲座、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使各类服务项目渗透到居民的日常生活。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分级诊疗制度改进和创新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结合,使服务更加贴进群众,让群众真正了解自己能够享受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吸引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实施,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参与度和感受度,保障居民公平享受基本服务的权利。

(四)继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基本公卫生服务绩效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要求,推进山东省公共卫生领域基本服务的标准化。以信息化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进一步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医防融合,推进患者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统筹辖区医疗卫生资源,精心设计签约服务包,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健全签约激励机制,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民或家庭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积极推进医防结合,使每个家庭和居民都能够及时、便捷地享有连续性、针对性的全程疾病干预和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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