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央优质粮食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重要措施,是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加快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发展、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山东是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大省,是全国重要的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和花生生产出口基地。2017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4723万吨,继续稳居全国前三位,商品率始终保持在75%左右。山东也是粮食加工转化大省,粮食产业发展基础厚实,粮油工业总产值和经济效益名列全国前茅。2017年,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实现工业总产值3958亿元,利润142亿元,居全国第一位。小麦、油料年加工能力分别达到4102万吨和2496万吨。优质粮油特色县不断涌现,夏津面粉、鱼台大米、莒南花生、莱阳花生油、邹平玉米油在国内享有盛名,鲁花、中裕、西王、长寿花等粮油品牌家喻户晓。通过财政引导性资金投入,放大示范效应,有效激活市场,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促进种植结构调整,提升优质粮油品质,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助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情况
2017年,优质粮食工程资金预算总额4.75亿元。实施内容主要包含“中国好粮油”行动、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三个子工程。
(三)项目绩效目标
1、“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通过打造“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引导支持一批具有优质粮油生产潜力的粮油大县,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优质粮油示范企业,研发生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好粮油”产品,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绿色优质粮油品牌。力争到2020年,将“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建设成为全国著名区域品牌,培育发展10个营业收入过百亿、100个营业收入过10亿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全省产粮大县优质粮油比例提高30%,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提高20%以上,推出“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系列产品,优质粮油产品增加200万吨以上,形成产品优质化、全程标准化、营销品牌化的产业格局。
2、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及农户科学储粮
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现有资源,建立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组织,有偿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力争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形成专业化服务能力,实现有建设需求的产粮大县产后服务全覆盖。
3、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粮食质检机构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推行第三方检验,实现省、市、县三级工作联动。通过加强粮油质量监管,强化检验监测服务保障,建立预警预测机制,有效提升新收获粮和库存粮食的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能力,指导产品研发和产业升级,保障城乡居民粮油食品消费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评价范围:优质粮食工程资金47490万元,包括中央补助资金30000万元。优质粮食工程包括4类项目,分别为“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农户科学储粮项目。4类项目共236个具体项目,涉及财政资金分别为12511万元、25765万元、7660万元、1554万元。
评价目的:通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优质粮食工程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价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
2、《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
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266号)。
4、《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关于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的通知》(财建〔2018〕196号)。
5、《关于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的通知》(鲁财建〔2018〕45号)。
6、《关于下达2017年优质粮食工程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建指〔2017〕162号)。
7、《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鲁粮字〔2017〕100号)。
(三)评价指标体系
1、“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包括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二级指标包括实施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可行性、绩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项目执行、质量控制、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项目执行主要从项目实施和建设内容或投资调整两个方面考核,项目实施主要考核项目实施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内容与实施方案或计划相符性。建设内容或投资调整主要考核项目内容有变化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了审批。项目效果一级指标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主要从优质粮油产量、收购量和优质粮油产品销量方面考核,社会效益主要从农民增收和带动社会投资两个方面考核。
2、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及农户科学储粮
包括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二级指标包括实施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可行性、绩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项目执行、质量控制、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项目效果一级指标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主要从仓储设施利用和设备利用两个方面考核,社会效益指标主要从服务目标完成情况、农民损失率降低和促进农民增收三个方面考核。
3、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包括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二级指标包括实施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可行性、绩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项目执行、质量控制、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主要从年度工作量计划完成率、检验质量和检测质量三个方面考核。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项目评价主要采用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规范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包括审核资金支付凭证、检查资金使用方案、实地勘查核实项目投产后效果以及模糊综合评判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过程包括前期准备阶段、现场评价阶段、非现场评价、综合分析评价和报告交流五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各项目统计表格、自评报告模板,公布了咨询电话,在项目准备阶段,提供咨询服务。现场评价阶段,实现评价范围全覆盖,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项目点现场审阅项目相关文件资料,与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座谈,对项目产出及效果进行实地查勘。综合分析评价阶段,对存在的问题与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进行交流,省粮食主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调度与落实,最终撰写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在现场评价和书面评价得分基础上,以4个项目评价情况为基础,依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优质粮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项目综合得分90.9分,等级为优。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得分表
一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合计 | 100 | 90.9 | 90.90% |
项目决策 | 20 | 19 | 95.00% |
项目管理 | 20 | 18.4 | 92.00% |
项目产出 | 36 | 33 | 91.67% |
项目效果 | 24 | 20.5 | 85.42% |
(二)绩效分析
1. 项目决策20分,得分19分。
项目资金依据项目建设年度和整体项目规划分配,符合我省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实际,资金分配合理,不存在畸轻畸重的情况。依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的通知》(财建〔2018〕196号)以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的不同特点,我省分别制定了“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扣分原因是小部分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以后年度需要继续规范。
2. 项目管理20分,得分18.4分。
我省高度重视“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扎实开展推进工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了“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组、“中国好粮油”产品管理组。各市、县级主管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工作。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我省要求各下级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实施、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不出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和资金使用违规违法问题。扣分原因:小部分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个别子项目未完全按照方案执行、项目资料不够规范等情况,以后年度需要继续加强监督。
3.产出方面36分,得分33分。
产出数量主要考核各子项目实施内容是否符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9月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制定了各子项目的总体方案要求。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公平、公正地筛选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经过专家和主管部门论证后,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各子项目均明确了项目建设主体,项目建设内容科学、具体。扣分原因是截止考评时点,我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总体进度在90%以上,对于未完工项目继续督促,加快项目完工进度。
4.效果方面24分,得分率20.5分。
自“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以来,我省粮油产品优质品率明显提高,示范市、县优质粮食产量,示范企业优质粮食收购量,示范企业优质粮油产品销售量等,2018年较2017年增幅明显。比如,2017年和2018年示范县优质粮油原料种植面积分别为209.43万亩、263.35万亩,增加53.92万亩。其中邹平县和广饶县优质粮油种植面积增长明显,分别增加13.2万亩和12.32万亩。示范企业订单农业面积2018年较2017年均有增长,2017年推广种植695500亩,2018年推广种植1600970亩,增加905524亩。其中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香驰控股有限公司增长明显,分别增加18万亩和30万亩。扣分原因是:对于个别示范县增长率未达到10%的,给予酌情扣分。
(三)取得的成效
1.经济效益。示范县优质粮食产量2018年较2017年均有上升,其中邹平县优质玉米产量和单县优质小麦产量增加明显,较上年分别增加65900吨、51700吨。2017年和2018年全省示范县优质粮油原料产量分别为1123076吨、1351504吨,增加228428吨。2018年与2017年相比,示范企业优质粮食收购量和销售量均呈上升趋势,财政资金带动效果明显。
2.社会效益。自“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以来,企业积极推广种植优质粮食,收购量较以前年度有明显增加,农民增收增效明显。2017年和2018年示范县优质粮油原料种植面积分别为209.43万亩、263.35万亩,增加53.92万亩。其中邹平县和广饶县优质粮油种植面积增长明显,分别增加13.2万亩和12.32万亩。示范企业订单农业面积2018年较2017年均有增长,2017年推广种植695500亩,2018年推广种植1600970亩,增加905524亩。其中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香驰控股有限公司增长明显,分别增加18万亩和30万亩。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80111.9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511万元,带动社会投资5倍以上,发挥了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撬动社会资本。其中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带动社会投资达39倍左右,财政资金带动社会投资明显。
四、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运营模式、建设目标、项目实施效果等,产后项目中多数项目仅对绩效目标进行模糊描述,不能明确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能量化。“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中部分项目仅制定了3年期绩效目标,每年度项目目标不够细化、量化,不能为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提供依据。
(二)主管部门验收工作对实施方案的关注程度不足
有的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实施,而按照投资总额控制原则进行投资,致使实际投资内容与实施方案存在差异。部分地市验收报告未逐项核实实施方案投资内容,仅依靠社会第三方审计报告。
(三)项目单位尚未在主要部门间协调管理项目
小部分项目单位由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申请和验收材料整理等工作,单位的业务部门没有根据申报的实施方案安排项目实施和管理,财务部门也没有对项目支出进行明细核算。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影响预期绩效目标的全面完成。
(四)质量检测项目部分单位对人员安排及培训不足
多数质量检测站完工时间较晚,尚未投入使用。个别项目单位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项目单位人员培训不足,尚未达到项目运行的条件。
五、意见建议
(一)完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建议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时,重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提高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同时督促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把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作为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一个内容。
(二)加强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推动验收工作专业化发展
主管部门督导不只是在催促进度,而是要在了解其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例如:实施方案不够具体的单位,应督促其完善方案;实施方案明显存在偏差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方案并补办审批手续。建议在正式验收前两个月,重点调度项目进度,对于合同、发票等不规范问题提前掌握情况并督促补办。
(三)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将项目基础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改变传统的“跑项目”做法,倡导项目单位研究做项目和管理项目,并将项目管理日常化、制度化。改变项目单位由专人申报项目和整理项目材料的做法,由各个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管理项目,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绩效。
(四)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加强检测机构的管理
建议主管部门在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检测人员提前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粮食检测水平。对于企业和主管部门联合建设的质量检测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为所在县区粮食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