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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立足“五个坚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20-03-16 09:17 浏览次数: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保障工作,泰安市财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积极担当、履职尽责,立足“五个坚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支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及时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经费和生活物资供应财政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夯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早筹集、早拨付、早到位。二是坚持保障优先。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优先保障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强化底线思维,加强收支形势分析研判,统筹资金切实保障防控经费支出。截至2月26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资金2.4亿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设备购置、物资保障、医疗救治、生活补助及其他相关支出;拨付医保基金13亿元,全力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等工作。三是坚持提高效率。简化政府采购流程,第一时间开启采购“绿色通道”,对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由相关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确保供应时效。加强库款形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基层特别是困难地区的库款运行情况,协调人民银行及相关代理银行,打通国库集中支付各环节,确保了节假日期间支付渠道畅通。四是坚持稳定发展。对短期内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还贷、续贷支持,出资1亿元设立应急周转资金池,目前已为1户企业提供过桥资金3500万元,正在为2户企业办理3900万元的续贷手续。配合人社、税务等部门,认真做好企业事业保险稳岗资金返还、缓缴社会保险、降低社保费缴纳费率、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成本支出压力。加大资金筹集、加快资金拨付,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近日,第一批资金6019万元已拨付企业,专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稳生产、稳市场、稳就业。五是坚持专款专用。及时制定出台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资金审批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认真组织落实并细化完善有关防控疫情财税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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