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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首批25家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日期:2020-03-26 09:18 浏览次数:

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捐赠,省财政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优化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变“定期办”为“随时办”,由一年两次改为“随报随审”,最大程度便利企业享受税费优惠。经资格确认,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25户社会组织获得2020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和个人通过这些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分别按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个人所得税30%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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