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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租金减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3-27 08:50 浏览次数: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3月25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产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房租减免政策申请、减免、退款、投诉举报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提高了政策执行性和操作性。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凡出租房产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尽快排查承租房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凡符合减免资格的,经承租方申请后出租方审核,无需主管部门审核,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压实房租减免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四是加强监管力度。要求各级公布举报电话,认真督促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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