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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10:12 浏览次数: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分行,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支行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重要时期,也是支持农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为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农民手中,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录入补贴信息

前期,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已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鲁财基〔2019〕2号)要求,逐级组织所辖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按程序开展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上报工作。下一步,各市要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前启动补贴信息的收集完善工作,组织乡镇政府于4月30日前将核实无误的补贴对象信息录入山东省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以下简称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为补贴资金发放做好准备。

二、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

省财政厅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全省小麦种植面积汇总数据,下发文件明确各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以下简称省直管县)补贴资金数额。市级财政部门要在收到省级资金文件后7日内将补贴资金数额分解下达至各县。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补贴信息,于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资金后20日内分配下达资金,并督促有关商业银行抓紧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力争5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民一本通账户。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放的,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作出书面说明。要加强一本通系统使用管理,杜绝因技术原因导致补贴资金无法通过系统发放的情况发生。

省农业发展银行在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全部到位后,按规定及时足额划拨至各市和省直管县农业发展银行。市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出具资金拨付文件和汇付凭单,农业发展银行要在收到同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文件和汇付凭单后三日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如数划拨至下级农发行或“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账户的开户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拨款。

三、强化责任担当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面广、关注度高,涉及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确保粮食稳产增产的有力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足额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切实减轻粮农负担,提振粮食种植信心,为稳定农业基本盘提供有力保障。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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