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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助力稳岗就业政策落实

发布日期:2020-04-28 14:20 浏览次数:

一是加快拨付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查实摸清企业底数,优化内部流转速度,增强外部配合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确保稳岗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目前,完成全市稳岗返还资金6084.96 万元,惠及职工25.87万人。

二是推动就业政策落实落地。滨州市财政局根据《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滨人社〔2020〕26 号)及《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社〔2019〕33)、《滨州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滨财发〔2019〕04 号)文件规定,预拨补助资金9500 万元,其中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资金4500 万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500 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2500 万元。

三是加大减税降费、援企稳岗力度。密切关注中央、省出台的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第一时间研究落实细则、操作规程,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地方主流体等全覆盖推送、全方位解读、全流程帮办,确保相关疫情防治机构、企业及个人尽享快享各类政策。

四是加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进出口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进出口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不含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确认为不良部分的,在省级风险补偿资金给予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本金30%的损失补偿基础上,市级风险补偿资金再给予20%的损失补偿。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市级根据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等因素将中央奖补资金分配给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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