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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让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惠及企业

发布日期:2020-06-10 09:06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烟台市财政部门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始终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摆上突出位置,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最大程度释放各项政策红利,助力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冲破困局,渡过难关,实现可持续经营和发展。1-4月份,全市新增减税降费总额达到30.4亿元。其中,减轻税收负担7.3亿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3亿元,降低“三项”社保缴费18.5亿元,降低医保缴费3.3亿元。从主要减税项目看,累计为830多家机构和企业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税收2.3亿元;为超过1万家企业落实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减免税收4.5亿元。

在持续落实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的同时,突出抓好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一是聚力支持疫情防控,认真落实支持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社会捐赠和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保障服务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对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月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二是聚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业,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六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企业以及全部小规模纳税人免除第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3年。三是聚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对减免租金出租方相应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对小微企业9项普惠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实施4年,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准予缓缴社会保险费。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是减税降费政策工具的指向重点,也是今年减税降费的重头戏,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对于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推动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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