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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十条措施”攻坚企业融资难题

发布日期:2020-06-11 09:00 浏览次数:

为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个长期性、体制性问题,临朐县根据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发起的财税金融改革攻坚行动要求,针对企业贷款担保中普遍存在的抵押物评估价值偏低、担保物不足等问题,创新性提出关于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贷款抵押物进行“价值重置”,同时建立政银企联动机制,以财政考核奖补等方式充分调动金融资本,为企业纾困解难。

一、提高土地评估价值。根据地级及土地指标、税费、成交案例等相关因素,出台工业用地评估综合指导价,实事求是地反映土地年度实际价值,供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企业参考使用。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协调评估机构按工业用地评估综合指导价各组成要素上限,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

二、提高贷款抵押率。进一步提高首次贷款抵押率,要求各金融机构原则上按上限执行。其中,对省级开发区以及高端铝加工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高端食品产业园等县内重点产业园区的土地抵押率原则上达到70%。

三、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将企业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承包经营权、股权、钢结构厂房、设备等动产纳入抵(质)押物登记范围。企业融资时以动产作为抵(质)押物,银行不得拒绝。

四、扩大担保物范围。充分利用已抵押物的剩余价值作为担保物,为企业提供担保。鼓励通过评估等方式,将企业暂未取得有效证件的土地和厂房作为抵押担保物。

五、扩大国有资本服务范围。鼓励地方国有企业(集团)扩大过桥和担保业务范围,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纾困作用,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外贸企业提供担保和过桥业务。

六、强化企业贷款支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因企业无还本续贷,下调企业贷款分类等级;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

七、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对政府在进行旧城区改造、企业迁建、棚户区改造以及招商引资等活动中承诺企业先行用地,但后期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民营企业用地手续不全的,出台《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尽快企业完善土地房屋产权手续。

八、强化激励考核。将银行金融机构提高企业土地评估价值和抵押率、扩大企业抵押担保范围的实绩,作为考核银行金融机构的加分项,按照考核成绩调整财政性存款、兑现奖励。

九、实施财政补助。对各银行金融机构在处置不良资产时产生的税费,由县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相应补助。

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金融抒困服务专班,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政策落实和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发现,立即解决。

该项政策的制定,给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链断接的企业带来了一场“及时雨”,据统计,政策推出一周内临朐县内各金融机构已累计为近10家企业释放贷款额度近7000万元,有效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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