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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三举措 为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20-06-02 14:15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鲁财科教〔2020〕12号),启动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推出经费“定额包干”、预算“无需编制”、资金“自主支配”等一系列重磅红利。为确保政策礼包真正“放得下、用得好”,三部门推出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推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试点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工作稳步实施。依托单位作为试点的具体承担单位和实施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内部协调联动和组织实施,切实接住和管好下放权限。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要求依托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与试点工作相适应的项目经费使用、内部报销、信息公开、绩效评价、财务审查和科研服务等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同时明确,依托单位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制定并以正式文件印发、适当方式公开的管理规定,作为经费管理、审计检查的工作依据。

三是强化监督约束。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加强事后监管,对项目经费使用和依托单位管理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规定使用管理项目经费的依托单位和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依托单位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科研承诺、科研活动记录和科研档案保存等管理,严格违背科研诚信行为调查处理,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和严重科研不端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促进项目经费合规高效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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