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深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改革
为进一步探索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推进路径和方法,2020年,日照市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改革范围扩大到26个市直部门和4个区县,通过夯实基础,突出特色,力促“四个增强”,确保改革扎实有效。
一是增强改革工作主动性。市委、市政府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列为财税改革攻坚任务,纳入改革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落实情况。市财政局印发了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业务指南,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召开专题培训会,就改革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各试点单位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制定了单位试点工作方案,统一行动,齐抓共管。
二是增强改革业务协同性。统筹考虑预算业务、部门实际、试点时间等因素,将整体绩效管理试点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同步推进部门职责梳理、绩效指标体系构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增强业务协同性,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增强改革管理实效性。一方面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专门制发了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格式模板,加挂了部门收支、部门项目绩效、行政成本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与部门战略目标、职责目标实现情况,一并构成评价指标体系,完整反映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部门整体绩效与整体预算编制关联机制。按照部门预算(主要是“运行成本+业务类项目”)与部门职责目标相对应、专项预算(主要是投资发展类项目)与战略目标相对应的思路,通过历史对比、横向对比分析,探索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整体预算安排关联度,努力推进部门整体绩效与整体预算一体化。
四是增强部门整体绩效“透明度”。引入代表委员评议,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构建、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评价环节,除聘请专家论证外,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评议。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还将随决算向市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