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推进“家用电器”国家节能补贴和以旧换新政策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家电消费是扩内需、促消费的重要手段,2008年,国家曾先后出台“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节能惠民工程”等支持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加快家电产品进村入户及更新升级,在一定时期内助推了家电市场增加消费。2011—2013年,国家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先后停止了“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节能惠民工程”等政策,上述政策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您提出的加快老旧家电强制报废和进一步释放家电以旧换新、节能补贴政策的建议,涉及经济、法律、产业发展规划等多个政策领域,具有较高的前瞻性。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同时,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752号),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按照国家促进消费平稳增长、鼓励家电更新消费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项目,城市以及家电生产、回收和处理大型企业建设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优化废旧家电处理项目布局等给予必要支持。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渠道,激励相关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鼓励市县政府结合实际精准施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政府,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和自身财力情况,研究制定支持家电等商品消费的政策措施。三是推动市场主体积极促销。鼓励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带动家电消费健康发展。如,2019年苏宁举行“全民焕新节”,投入10亿元以旧换新补贴,针对消费者手中的旧家电实施“先补贴、再回收”,家电生产销售、消费应用以及旧家电回收实现了无缝对接,推动了家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建议省内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积极开展让利促销、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加快实现消费升级和产业发展双赢。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戴丽华 0531-8266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