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省财政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招,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推动全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客观指出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我们将积极吸纳借鉴,不断提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成效,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政策。坚持财力下移,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重点向包括平原县在内的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完善省级涉农资金分配方式,由因素法分配调整为按任务和因素相结合分配,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精准度。今年,省财政综合考虑专项扶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村级组织运转3项约束性任务,“四好”农村路、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和美丽村居“四一三”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等8项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以及农村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牧渔业增加值、地方财力等5项基础因素,将资金切块分配到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市)。下一步,省财政将根据乡村振兴年度重点任务变化情况,对资金分配办法进行适应性调整,确保资金分配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匹配,更好地保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乡村振兴重大任务落实。
二、进一步加快资金落实进度。全面加快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进度,结合省级预算安排情况,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80%的省级涉农资金预计数提前切块分配到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市),剩余部分在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30天内分配下达,中央涉农资金在收到文件后30天内分配下达,同时要求各市加快市级涉农资金分配进度,切实提高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前瞻性、完整度,为县级尽早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动态监控,按月调度通报各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分配下达、资金支出等情况,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推动资金早到位早支出、项目早实施早见效。
三、进一步扩大市县整合空间。今年,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60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省级统筹安排资金32亿元,占6.96%;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428亿元,占93.04%。切块分配市县使用的428亿元中,约束性任务资金200亿元,占46.73%;市县自主统筹资金228亿元,占53.27%。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优化省级涉农资金支出结构,提高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特别是市县自主统筹资金占比,尽可能多地把资金切块分配到县级。对中央涉农资金严格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简化任务清单指标设置,合理控制任务数量,同时要求各市从严从紧确定约束性任务,给县级留下充足的统筹整合空间,更好地发挥县级统筹整合主体责任。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宫翔宇 0531-82669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