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8年初我省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以来,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实施。尤其是去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快基金投资的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省引导基金出资比例,明确省引导基金对产业类子基金的出资比例调整为一般不超过25%,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产业领域内基金及各类创投基金可以达到30%,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放宽至50%。临沂市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进一步推动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明确在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原则上不超过合作基金规模的50%前提下,将市级引导基金在产业类合作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上限提高到25%,在现代高效农业领域内的合作基金出资比例上限提高到30%,在创投类合作基金的出资比例上限提高到35%。
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扶持范围广,运作模式灵活。《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4号)明确,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既可支持“十强”产业项目,又可支持创投类项目,还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在运作项目基金时积极向临沂市倾斜,截至2019年底,全省实现投资的49只项目基金中,临沂市有5只,在全省各市落地项目基金数量中位于前列,省级引导基金通过出资6.4亿元,实现基金投资32.7亿元,带动其他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234亿元,精准支持了临沂市重点项目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临沂市及沂水县支持力度,积极将临沂市及沂水县重点项目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项目库,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向基金管理机构推介,支持临沂市及沂水县重点项目建设。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 辉 0531-8266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