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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合村并居、集中居住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8-21 10:08 浏览次数:


李连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合村并居、集中居住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省财政将认真吸纳借鉴您的政策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断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全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一、落实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支持政策。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金,支持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村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示范,以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为原则,打造一批村庄规划精品样板,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改善村容村貌。支持以村庄规划为引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增减挂钩项目合作,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支持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保障力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根据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加强村卫生室规划管理,确保村卫生室服务覆盖每个行政村。调整完善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向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倾斜。建立健全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与运营补贴挂钩机制,根据农村幸福院等级评估情况、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和日常运行服务质量等,对运营良好的农村幸福院给予适当奖补。

三、推动富民乡村产业加快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优先保障粮食安全。大力支持畜牧业、现代渔业等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推动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加快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创业补贴,支持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更多年轻人愿意留在农村,在自己的家乡就业创业。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长春   0531-8266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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