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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8-21 10:14 浏览次数:


矫晓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临沂市政府、省教育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总体要求,我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持续加大投入,先后支持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学前教育的支出达到59.4亿元,其中省级资金6.3亿元。围绕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财政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资金供给和政策保障:一是增加省级奖补资金投入,加强对下激励引导。在强化市县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省级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有效调动各级积极性,共同持续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规模由2011年设立初期的3000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4.5亿元,年均增幅达到40%。在资金分配上,考虑各地学前教育适龄儿童规模及入园率、财力状况、幼儿园数量及在园幼儿数、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并重点对省财政直管县等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倾斜;在资金使用上,由各地统筹用于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配齐保育教育设施设备。二是制定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教〔2018〕29号),确定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10元,是已出台此项政策标准较高的省份,达到了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A级标准。三是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保教质量。2018—2020年全省每年招收1500名公费师范生,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培养高层次幼儿教师,提高农村幼儿教师质量。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包括免除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发放生活费,省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8亿元。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开展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省级集中培训,着力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对于更好落实幼儿园公用经费政策、促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今年工作中,我们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对省级学前教育资金管理模式作出重大调整,建立综合奖补制度。一是显著增加资金规模。省级预算安排总量达到7亿元,比上年增加2.5亿元,增长56%,同时积极向财政部汇报反映,争取中央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支持力度。在分配资金时,省财政充分考虑各地财力状况因素,对困难地区继续给予重点倾斜,目前已下达临沂市该项资金1.8亿元,占到了全省资金总量的16%。二是完善资金分配因素。新增各地公用经费政策落实情况、市县投入力度、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等因素,并赋予较高权重,进一步发挥激励引导作用。三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范围由现行的主要用于扩大学位资源,放宽至由市县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允许用于落实公用经费政策等方面。上述政策将有效缓解各地投入压力,推动幼儿园公用经费政策加快落实。下一步,省财政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力增长情况,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  菁    0531-8266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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