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山东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财政支持政策答复如下:
一、加大现有财政政策支持力度。2020年,省财政将多措并举,多方筹集资金,继续支持整县制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集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支持畜禽养殖场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支持开展散煤治理、清洁替代、节能改造等清洁取暖工作,促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证群众温暖过冬。积极落实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对生物质能发电进行补助,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注重引导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注重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涉农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涉农主体共同参与项目建设,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农业废弃物收集、储存、处理、运输、利用良性循环模式,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向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方向深度发展。
三、扩大市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空间。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省里将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涉农资金整合为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到市县,由市县集中用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同时,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要求,将城镇化建设资金、节能和新能源发展资金等进行整合,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允许市县在完成任务清单约束性任务后,将剩余资金在专项内统筹使用,增强市县资金使用自主权。市县可统筹上述资金支持当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解决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难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纪凤杰 0531-8266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