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调剂基金以统筹调剂行政事业资产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运转履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不同程度存在资产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当前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列入今年改革攻坚行动,并于近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68号),要求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资产管理改革攻坚任务,着力构建职责清晰、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约束有力的资产管理运行机制。
一、组建省级资产运营公司。为提升资产市场化运营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组建省级资产运营公司,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对外租赁的房地产、公务用车和大型设备设施等三类资产纳入运营范围,按照独立、依法经营的原则,采取统一租赁、公开处置、委托投融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统筹运营。
二、搭建资产共享调剂平台。建立省级政府公物仓,推动资产共享共用,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和超标配置的办公设备设施、家具用具,以及组织会议(活动)购置的可重复利用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集中存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剂。今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职运转、成立临时机构、举办省级以上会议展览和文体活动所需资产,首先从政府公物仓调拨解决。
三、健全完善资产绩效评价体系。在前期总结部分高校资产绩效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12月,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资产管理纳入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范围。从2020年起,按照部门和单位全面自评、财政部门抽评与重点评价相结合方式,全面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制度,建立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倒逼资产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四、建立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策变化等因素,及时修订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分行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规范各类资产配置数量、使用年限等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全面、配置科学、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建立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配置预算编审程序,优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审核和批复流程,以存量制约增量,从源头上提高资产配置科学性、合理性。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调剂基金以统筹调剂行政事业资产的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很强,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加大资产改革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云飞 0531-8266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