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山东省委:
《关于完善水利设施提升防涝抗旱能力的建议》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提案答复落实意见
围绕提案提出的持续保障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等建议,我们共梳理出六个方面的问题,一一作出答复和落实。
(一)加大向国家争取资金力度问题。今年,我省争取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水库移民基金44.97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增长3.45%,略高于中央财政水利方面资金预算的增长比例。与此同时,我们配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10.73亿元,支持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二)提高市级以上财政出资比例问题。2020年,全省计划实施重点水利工程总投资335亿元,投资强度大大超出往年。为实现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总体原则,明确了省与市县在不同类型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投资分担政策。按此政策总体算账,省以上财政承担比例由过去的30%-40%上升到50%,市县财政承担比例由过去的60%-70%下降到50%。
(三)加强河道全域综合治理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主体工程投资由省以上全部承担;小清河主要支流工程投资省级承担40%、市县承担60%,其中纳入国家治理规划的项目,省以上承担50%、市县承担50%;小清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省以上承担75%、市县承担25%。同时,我们会同省水利厅研究确定,台风中出险的重要河道、其他跨市的骨干河道、各市管理范围内存在防洪隐患的重要河道,按照小清河支流工程的分担政策执行。这样一来,全省各类河道的防洪治理工程,都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筹资责任,既确保实现全域综合治理,又缓解市县筹资压力。
(四)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县级出资比例问题。目前,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省以上财政对一般地区、西部隆起带和中原经济区、沂蒙革命老区,分别承担33.33%、38.33%和51.67%,市县财政分别承担66.67%、61.67%和48.33%;小(Ⅰ)、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省以上财政定额补助180万元、64万元。对县级的出资比例,省里规定由各市根据各县的财政体制和财力情况合理确定分担比例或定额补助标准,也可以分工程类型确定县级最高出资比例或出资额度。全省未“一刀切”地确定县级负担比例,更便于各地因地制宜地确定政策,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支持水利项目使用专项债券问题。我省前三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方面134.1亿元,集中支持全省87个水利项目建设。下一步,我省还打算发行154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全面保障重点水利工程和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六)加大财政对水利工程管护支持力度问题。我们将会同省水利厅支持各地做好各类水库及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研究出台《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体系,提高水利工程管护水平。
二、当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我们提出以上提案办理意见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水利投入需求大幅增加和财政收入增长趋缓之间的矛盾日趋明显。近年来,省级财政投入水利建设资金迅速增长,2018年投入43亿元,2019年85亿元,2020年167亿元,连续两年实现翻番。从全省来看,水利建设的投入需求也非常大。但是今年情况非常特殊,1-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0亿元,下降5.8%,除菏泽、临沂、济南外,其余13市收入均为负增长,16市税收全部负增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0亿元,下降7.7%。从省本级来看,年初省级收入预算安排193亿元,受原油价格下跌、高速公路通行免费等影响,上半年仅完成44亿元,同比下降53.7%。面对财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实际情况,今后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增加水利资金投入难度很大,单靠财政资金已经难以承受。
(二)各级水利事权划分和财力结构之间不匹配的问题比较突出。从事权划分来看,总的来说,受益范围覆盖全省的水利工程属于省级事权,地区性水利工程属于市县事权,跨区域水利工程属于省与市县共同事权。重点水利工程共同事权较多,而市县是主要受益主体。所以从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角度,省级承担重点水利工程建设50%的支出与省级事权基本相适应。但从财力来看,2019年,我省省级财力占全省财力的比重仅为9.1%,也就是说,我省90%以上的财力在市县。在这种情况下,省级承担重点水利工程50%的支出,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三)国家政策限制了水利工程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今年,省、市、县均把政府专项债券作为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专项债券需求巨大。但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专项债券的项目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公益性。项目必须是政府主导的,不能是市场化项目。二是收益性。就是项目要有一定收益,而且收益与融资能够实现财务平衡。三是资本性。债券资金要用于资本性支出,未来能够形成优质资产,不能用于消耗性支出。因此,无收益的公益性水利项目,就不具备成功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的条件。前期,由于受这些因素限制,我省大部分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没能进入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项目清单,这就导致市县承担的部分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无法通过政府专项债券解决资金需要。
三、下一步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打算
水利建设既是国计,更是民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想方设法做好资金保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一)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科学规划力度。我省的水利工程进入大建设大投入阶段。我们将配合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的编制,统筹考虑财政经济发展和财力可能,科学规划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提高站位,加强保障,统筹更多的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各级已安排一般预算170亿元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和引黄灌区农业节水改造两大水利工程项目。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向中央争取水利发展资金和水库移民资金力度,争取更多的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大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资金争取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将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全力扩大水利投资,补齐我省水利建设短板。
(四)进一步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力度。继续加大通过政府专项债券筹集资金的力度,与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各市县培训,指导市县做好前期的项目实施方案、财务平衡评价报告、资金平衡方案等“一案两书”的编制工作,力争在今后政府专项债券中更多安排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尽可能缓解地方筹资压力,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做好资金保障。
(五)进一步加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力度。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通过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市场化手段加快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水利等部门深入研究水利工程项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尝试引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市场化融资等模式,解决资金难题。
感谢致公党山东省委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雪灏 0531-8266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