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安市始终把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围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目标,坚持稳步实施,统筹推进,通过建机制、扩范围、抓重点、补短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健全保障,建章立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高效。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为落实、落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攻坚年”任务,在市级财政部门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科,安排两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专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人员保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2019年6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市级用3年时间、县(市、区)用4-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同时,聚焦市级部门单位和市对下转移支付这两个重点,配套出台了《泰安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泰安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流程,先后出台了《泰安市市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市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市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明确了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措施和职责划分,初步建立了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1+2+N”政策体系框架,形成了横向拓展到市直部门、纵向延伸到县级财政部门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考核等次、工作人员优秀等次比例挂钩,进一步突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市财政局印发了《泰安市县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并设立专项改革经费,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经费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了县级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抓住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这个关键,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系统支撑。2018年市级建成泰安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2019年6个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全覆盖。同时,不断优化和完善系统功能,有效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2019年市直1617个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系统上报、审核和批复,年中绩效运行监控模块试运行;2020年,1149个项目绩效目标纳入系统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模块上线运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模块现已具备上线条件,近期将选择部分市直部门开展试点。
(二)循序渐进,统筹协同,预算绩效管理业务逐步深入开展。一是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自2019年开始,将财政拨款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涉及1617个项目,预算资金规模达到40.5亿元,资金来源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今年首次对7个政府债务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二是探索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自2018年开始,每年选择一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县级政府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对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3个区(市)的地方政府财政运行绩效评价。三是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2018年选择10个市直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2019年试点范围扩大到26个市直部门,6个县(市、区)全面启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今年将继续扩大部门整体支出试点范围,力争两年内实现市直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四是推进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印发了《泰安市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在部门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与教育、住建、人社等10个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印发了分部门绩效目标框架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三)理顺流程,形成闭环,着力抓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积极开展事前评估。在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泰安市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要求,16个市直部门单位对新增的20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了事前评估,评估金额逾5亿元;财政部门选择其中6项重点政策和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重点评估,评估金额3.2亿元。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管理质量。牢牢抓住绩效目标质效这一重点,不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前,选取市级绩效目标优秀案例,连同省级绩效目标模板和样表,形成《2019年省、市绩效目标汇编》,发放至市直部门单位和局各业务科室,作为编制和审核绩效目标的参考。在《关于编制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部门(单位)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及目标值,按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今年年初,市财政局共审核了1149个项目绩效目标,预算资金规模达到47.7亿元。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选取190个项目绩效目标(包括市直28个重点支出项目、部门162个重点支出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9亿元,提交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经市人大批准后,市直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实现同步批复、同步公开。三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从2019年开始,对所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 “双监控”,当年监控项目1617个、预算资金40.5亿元,并及时将监控结果反馈部门单位,督促其及时分析问题、查找原因,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四是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今年年初,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对2019年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所有绩效自评信息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和审核,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财政重点评价方面,经逐级筛选和科室会商,确定对2019年61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包括项目支出39个(含财政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8个、政府债务项目7个、财政转移支付4项、财政政策2项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试点1个。五是推进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应用。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取消或调整专项资金8项,压减预算资金1.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