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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系统组织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0-09-21 08:38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9月15日,省财政厅邀请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贾荣鄂,以视频会议形式面向全省财政系统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讲座。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主持会议。



贾荣鄂重点讲授了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条例》修订的背景和过程;二是《条例》修订把握的原则;三是《条例》的主要内容;四是《条例》的突出特点;五是《条例》修订中重点沟通协调的问题;六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考虑和措施建议。

刘兴云在主持讲话中提出:一要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组织全省财政干部认真学、反复学,切实把《条例》的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把握好、领会透。二要迅速行动,先当学生、再当老师,结合2021年预算编制,面向预算单位开展精准培训,点对点地讲、手把手地教,确保将学习贯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条例》知晓度,为加强预算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要注重结合,把《条例》规定贯彻到2021年预算编制中。重点要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严格“刚性预算”;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实行“零基预算”;坚持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实施“综合预算”;坚持远近结合、科学规划,实现“滚动预算”;坚持提质增效、调整结构,强化“绩效预算”。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全省财政系统广大干部更加精准地把握了《条例》修订的背景、立法精神及总体考虑,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条文规定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为下一步全面深入落实《条例》指出了清晰路径、提供了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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