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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建立“五个一”责任机制推动提升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0-09-08 08:3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改变预算绩效管理“上热下冷”的局面,发挥县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改革“主战场”作用,滨州市财政局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五个一”工作机制,通过组织考核、督导推动、正向激励等措施,推动提高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一是半年一次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考核,及时发现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不仅将其纳入市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而且作为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对下分配的因素,充分提高县级重视程度。

二是每县一张清单。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县(市、区)实行清单制管理,对每个县(市、区)建立一张问题清单。要求各县(市、区)对照市级清单,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每月一次督导。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市财政局落实“三保”和财政收入调度等重点工作督导之中,实行局领导及县级干部对县(市、区)每月一次“一对一”定向督导,通过听过汇报、实地查阅资料等方式督导查看问题整改情况,并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对已整改的问题在清单中予以销号,尚未整改的问题继续在清单中保留。

四是每月一次通报。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任务清单销号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推进迅速、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表扬,对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县(市、区)给予批评,并以适当方式通报当地政府。

五是每年一项创新。鼓励各县(市、区)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尝试,加大创新力度,每年至少推出一项新举措,为省、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出路子、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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