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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省级能耗指标出让收入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21-01-15 08:48 浏览次数:

细则明确,出让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征收,全额缴入省级国库。出让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支持省级能耗指标滚动收储、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奖励,以及各市重点行业节能降耗、资源修复利用、绿色循环发展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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