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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制定省属金融企业运营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1-01-19 09:03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省属金融企业加快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研究制定《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对省财政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鲁信集团、省农信联社、财金集团、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恒丰银行、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等企业进行经营绩效考核。一、把握四项原则。一是分类考核原则。将省属金融企业划分为竞争性和功能性两类,竞争性企业侧重于基本指标考核,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导向;功能性企业侧重于个性指标考核,在突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基础上,以实现政策目标为导向。二是质量效益原则。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统筹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确保实现保值增值基础上,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和核心竞争能力。三是风险可控原则。根据每个企业所属业态、经营特点、功能性质等,设置不同的风险指标,强化企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四是激励约束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将经营绩效考核结果与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结合,同企业员工薪酬水平联动,激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二、建立五个体系。一是基本指标体系。对竞争性企业设置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风险控制3个指标,主要考核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对功能性企业设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风险控制2个指标,主要考核保值增值能力和风险控制。二是个性指标体系。对竞争性企业设置3个指标,主要考核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对功能性企业设置3-5个指标,主要考核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管理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公司治理机构情况、重大事项按规定报批报备情况。四是限制性指标体系。对违规经营造成较大国有资产损失的,巡视、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不力等情况的,酌情予以扣分。五是激励性指标体系。对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任务的,根据受表彰情况酌情予以加分。三、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分档计分机制。基本指标实行分档计分,以近三年行业优秀值和平均值为标准,将基本指标划分为三个档次,鼓励企业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二是得分平滑机制。对基本指标和个性指标均设置减分20%的下限,避免出现得分偏差较大情形。三是考核调整机制。对考核期内发生改制重组等影响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的重大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相关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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