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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责令资产评估机构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9 09:06 浏览次数: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责令资产评估机构整改的通知

鲁财会〔2021〕10号

 

济南科衡资产评估事务所济宁中兴资产评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移交2019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检查事项的报告》(鲁评协〔2020〕1号),你两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第六十五条等规定,责令你两家机构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需要整改的内容如下:

1.济南科衡资产评估事务所(机构代码:37090009)。该机构仅有一名评估师。

2.济宁中兴资产评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机构代码:37080154)。该机构仅有两名评估师。

 

附件:送达回证.doc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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