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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首创险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1 18:57 浏览次数: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首创险种名单的通知

  

鲁财金〔2021〕43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首创险种认定指南(试行)的通知》(鲁财金〔2021〕25号)要求,经各市有关部门上报、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农业保险专家审核,确定枣庄市薛城区石榴种植保险等5个险种(见附件)为2021年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首创险种,相关承保机构在当地(县级)区域内获3年保护期,保护期内独家经营。

相关县(市、区)财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应指导承保机构严格按照鲁财金〔2021〕25号要求,发挥农业保险创新带头作用,做好首创险种保险方案和承保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保险方案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审核备案。

 

 

 

 

附件:2021年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首创险种名单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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