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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提前完成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试点任务目标

发布日期:2021-11-16 08:42 浏览次数:

2019年,济南市入选中央“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首批试点城市。三年来,该市累计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4亿元,市级财政配套投入9亿元,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租赁房源日益丰富。试点实施以来,全市共新建、改建项目73个、房源6.3万套,盘活社会闲置房源约6.2万套,提前完成中央规定的任务目标。2020年6月,市级出台政策规定,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按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租赁住房,目前已确定49宗已出让土地配建租赁住房,建成后可提供房源约1.5万套。

二是住房租赁企业有序发展。通过政策引导、资金奖补等方式,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5家,并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建设租赁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发挥了国有企业的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管理机制日趋成熟。出台14项住房租赁配套政策,内容涵盖试点项目申报审批、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专项资金使用、租赁市场秩序整顿等方面。制定试点项目监管协议书和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发展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

四是平台建设逐步完善。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涵盖基础数据库、住房租赁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应用等功能,截至目前,已有102家住房租赁企业、394家经纪机构在平台登记备案,平台房源超过26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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