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实各环节工作。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探索创新出一系列“自选动作”,为改革推进提供实践样本。
一、扎实做好结果应用,解决管理质量不高的难题
一是事前结果应用方面,全面规范事前评估流程,对50万元以上的市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所有政策和项目全部启动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事中结果应用方面,建立预警纠错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预算部门或政策、项目,及时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预算部门整改落实,并将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同类项目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 三是事后结果应用方面,建立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级联动”机制,单位和部门评价突出主动找问题,财政评价围绕德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逐步由项目评价向部门整体和政策拓展。硬化激励约束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组成绩效工作小组,集中解决绩效工作质量不高难题
针对有些绩效评价报告公正性不够,有效性、独立性不强,无法充分满足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需求等现实问题,德州市财政局联合第三方咨询机构组成绩效工作小组,通过上门服务、线上对接、全面审核等方式对各部门绩效工作质量进行指导审核,使评价报告质量显著提升。
三、实现两个“全覆盖”,解决工作推进不均衡难题
实现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建立“财政牵头组织、压实部门责任、实行重点抽评”的管理模式,推动部门自评与财政抽评相结合,将所有市直部门纳入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所有市级部门均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对部门报送的整体绩效目标进行详细审核;实现绩效考核“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健全考核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建立起对市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县级政府、本级财政部门内部“三位一体”的绩效考评机制。同时,建立分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推动改革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