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关于《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30 18:19 浏览次数:

关于《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现将《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依据

       为加强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100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4号)等要求,制定了《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我们认真研究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初稿,并征求了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分为十五条,主要包括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的设立依据、定义、资金使用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资金主管部门及各部门职责分工、治理资金支持范围、分配方式、项目调整要求、绩效管理、实施期限等,并对违规行为规定了惩戒措施,促进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