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的公告
鲁财法〔2021〕6号
根据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的要求,省财政厅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延期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见附件2),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4件(见附件3)。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0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的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的公告
鲁财法〔2021〕6号
根据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的要求,省财政厅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延期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见附件2),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4件(见附件3)。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