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9年8月,省财政厅会同团省委制定印发了《山东省“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行〔2019〕22号),有效期2年,该办法已于今年到期。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共青团山东省委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管理实际,对原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新的《山东省“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级关于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管理实际情况,对原办法任务清单、部门职责分工、资金分配因素等进行了修订,细化完善了有关内容,并征求了团省委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山东省“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五章二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是总则。包括设立依据、“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及专项资金名词解释、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部门职责分工等。第二章是预算编制,包括预算申报、任务清单、补助对象和支出内容等。团省委按照省级预算编制有关要求,研究提出补助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制定资金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向省财政厅提报预算申请,并及时将相关信息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系统。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资金管理规定,对团省委提报的补助资金预算建议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支出政策、资金需求、财力可能、使用绩效等因素,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按程序报省人大审议批准。第三章是预算执行,包括资金分配、资金下达、资金支付、存量资金管理等。团省委根据补助资金年度预算规模和任务清单,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限内以正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在法定时限内按照程序下达预算指标分配文件,同步下达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或编报要求。第四章是管理监督,包括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第五章是附则,包括实施细则制定、办法解释权限、施行期限等。
四、施行日期
该文件施行日期是2022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印发《山东省“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