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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及重型柴油货车车载诊断终端监控设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16:30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为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改善我省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规划》,2017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7〕10号),明确十三五期间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同时重点治理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问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工作要点》和《2019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鲁环函〔2019〕110号),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重点加大对监测设备和网络建设的投入,提升监测能力;重型柴油货车治理方面,重点推进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终端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提升监管技术。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共涉及4个资金投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3065万元(含政采尾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支出2919.163万元,结余145.837万元(结余资金为政府采购结余资金),结余资金已于2020年12月由省财政厅收回。项目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  算

支  出

结  余

驻市监测中心能力建设政采尾款

2450

2310.558

139.442

环境空气监测质控耗材及设备维护维修

271

265.9

5.1

省级二噁英实验室建设

149

147.98

1.02

网络安全设备更新

195

194.725

0.275

合  计

3065

2919.163

145.837

2020年度重型柴油货车车载诊断终端监控设备补助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重型柴油货车项目”),省级预算8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均已下达至各市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绩效目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各市共安排资金10325.88万元(其中:中央大气资金6119.43万元、省级生态补偿金293万元、省级其他污染防治资金49.79万元,市县级安排资金3863.66万元)。截止评价日2021年5月31日,省级资金支出6675.46万元,预算执行率83.44%。各市预算及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总投资

截止评价日支出金额 

市级安排资金

省级补助资金

市级安排资金支出

省级补助资金支出

1

济南 

337.00

1,063.00

1,381.80


690.90

2

青岛 

797.00

720.00

1,491.39

335.00

720.00

3

淄博 

1,490.00

258.00

1,488.00

1,190.40


4

枣庄 


312.00

312.00


312.00

5

东营 

75.00

85.00

160.00



6

烟台 

2,000.00

390.00

2,045.70

104.57

361.25

7

潍坊 

218.00

814.00

1,032.00

196.00

814.00

8

济宁 

564.23

620.00

1,184.23

6.71

586.39

9

泰安 

1,500.00

319.00

1,819.00

490.88

319.00

10

威海 


147.00

147.00


146.12

11

日照 

549.79

266.00

497.90

248.95

195.60

12

临沂 

1,598.90

1,681.00

3,279.90


1,681.00

13

德州 

280.53

326.00

326.00


228.20

14

聊城 

269.43

364.00

625.63

53.81

106.97

15

滨州 

246.00

246.00

492.00


128.55

16

菏泽 

400.00

389.00

770.98


385.49

合  计

10,325.88

8,000.00

17,053.53

2,626.33

6,675.46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包含四个子项目,一是驻市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政采尾款),为2019年购置的477台环境监测设备验收及合同尾款的支付。二是环境空气耗材和设备维护维修项目,为便携式颗粒物分析仪、视频监控系统、质控实验室耗材、飞行质谱仪年度维护包和VOCs分析系统年度维护的采购。三是省级二噁英实验室建设项目,为电子分析天平、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仪三台设备的采购。四是省监测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为路由器、交换机、VPN设备、防火墙、防毒墙、流量管理入侵检测、漏洞扫描、入侵防御等设备和北塔运维管理平台的采购和安装升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项任务均已完成并达到目标要求。

2.重型柴油货车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为完成16市16万辆国五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的车载排放远程监控任务,对每辆车按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16市17万辆重型柴油货车车载诊断终端设备的安装及污染排放的远程监控。各市完成情况如下:

序号

计划完成量(辆)

实际完成量(辆)

1

济南

21270

21560

2

青岛

14408 

14491

3

淄博

5150 

7000

4

枣庄

6233 

6296

5

东营

1704 

2020

6

烟台

7794 

8339

7

潍坊

16293 

17009

8

济宁

12402 

12527

9

泰安

6380 

10038

10

威海

2940 

2976

11

日照

5331 

6515

12

临沂

33640 

33703

13

德州

6523 

7071

14

聊城

7276 

7437

15

滨州

4929 

5027

16

菏泽

7784 

8064

合 计

160057 

170073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为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对大气、土壤、二噁英监测设备进行补充,对在线颗粒物设备进行实时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性。补齐监测、监控设备,对空气站进行实时监控。

重型柴油货车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为推进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快形成对柴油货车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控网络,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建设完善全省互联互通的“天地人车”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实现移动源监管工作的自动化、网络化、精细化管理。

(二)年度绩效目标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设备采购,提高监测能力。对大气、土壤、二噁英监测设备进行补充,对在线颗粒物设备进行实时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性。补齐监测、监控设备,对空气站进行实时监控。

重型柴油货车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0年底完成16市不少于16万辆重型柴油货车加装车载诊断终端监控设备,推进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数据的稳定传输。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省级资金11065万元,其中: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含政采尾款)3065万元,覆盖山东省生态环境中心1个省直部门和16个驻市环境监测机构;重型柴油货车车载诊断终端监控设备补助省级资金8000万元,覆盖全省16市。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本着科学规范、绩效相关、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评价采用案卷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通过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比较和分析,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本次评价全部采用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力求全面反映项目的整体绩效情况。

根据《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文件要求,结合两个项目特点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从项目的决策(8分)、过程(28分)、产出(32分)和效益(32分)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四级指标及分值、评分标准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16个,四级指标31个。

重型柴油货车项目从项目的决策(18分)、过程(22分)、产出(30分)和效益(30分)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四级指标及分值、评分标准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17个,四级指标30个。

本次绩效评价级次分为4个等级:

综合得分在90(含90分)以上为“优”;

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序号

日期

工作内容

1

4月25日至4月27日

收集财政关于项目资金资料;评价工作组长协调对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业务处室了解项目情况。

2

4月28日至5月5日

评价工作组集中学习文件、制度;梳理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业务处室提供的项目资料、数据;编写项目评价实施方案、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调查问卷等事宜;依据方案及指标体系需要形成项目实施的资料清单。

3

5月6日至5月9日

选取济南市实地调研项目情况,依据实际情况修改评价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及资料清单内容。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中心业务处室向各市下发评价资料清单。

4

5月10日至5月25日

评价工作组依据分工及项目实施单位资料梳理情况,结合项目数量、资金规模以及此次评价要求,选取现场评价市项目,分两个现场评价小组,同时对不同市项目进行现场评价及社会问卷调查的发放工作。

5

5月26日至6月5日

完善现场资料,完成打分,经复核各项目打分无误后,开始汇总、计算分析数据。形成绩效评价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建议,提交报告初稿。

6

6月6日至6月15日

修改报告初稿,形成最终绩效评价报告。

7

6月16日-7月16日

对绩效评价工作底稿整理归档。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经对2020年监测能力建设、重型柴油货车两个项目的评价,按项目资金加权平均,综合评价得分为91.11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名称

监测能力建设

重型柴油货车

项目综合得分

得分

92.17

90.70

91.11

其中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17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价结果如下表:

一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8

6.50

81.25%

过程

28

26.68

95.29%

产出

32

29.50

92.19%

效益

32

29.49

92.16%

综合得分

100

92.17

92.17%

2020年重型柴油货车项目最终得分为90.70分,绩效评级为“优”。具体评价结果如下表:

一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8

16

88.89%

过程

22

19.82

90.09%

产出

30

27.20

90.67%

效益

30

27.68

92.27%

综合得分

100

90.70

90.70%

(二)绩效分析

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情况对各指标进行综合打分,并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四级指标

分值

评分结果

决策(8)分

项目立项(2)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2)分

项目立项文件相符性

2

2

绩效指标(4)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1

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

2

1.5

资金投入(2)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2

2

过程(28)分

资金管理(12)分

资金到位率(2)分

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2

2

预算执行率(4)分

预算执行率

4

3.68

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2

2

资金拨付合规性

2

2

政府采购合规性

2

2

组织实施(16)分

管理机制健全性(8)分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业务制度相符性

4

4

制度执行有效性(8)分

组织机构健全性

4

4

项目档案规范性

4

3

产出(32)分

项目产出(32)分

产出数量(12)分

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耗材及设备维修维护设备数量

3

3

2020年省级二噁英实验室建设新增设备数量

3

3

2020年网络安全设备更新新增设备数量

3

3

驻市监测中心能力建设新增设备数量

3

3

产出质量(12)分

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耗材及设备维修维护设备使用效率

3

3

2020年省级二噁英实验室建设新增设备使用效率

3

3

2020年网络安全设备更新新增设备设备使用效率

3

3

驻市监测中心能力建设新增设备使用效率

3

1.5

产出时效

(8)分

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耗材及设备维修维护设备项目完成及时率

2

2

2020年省级二噁英实验室建设新增设备项目完成及时率

2

2

2020年网络安全设备更新新增设备数量

2

2

驻市监测中心能力建设新增设备项目完成及时率

2

1

效益(32)分

实施效益(24)分

社会效益(12)分

提高监测机构监测能力

6

6

政府服务水平

6

5.29

生态效益(6)分

改善生态环境

6

5.07

可持续影响(6)分

项目后续运行可持续性

3

3

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

3

3

满意度(8)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项目实施单位满意度

8

7.13

合  计

100

92.17

(1)决策情况。评价得分6.5分,得分率81.25%。总体上项目立项规范,立项依据充分,申请程序合规,申请资料完整;绩效目标基本合理,与项目单位职责相关性高,但项目总体目标无长远规划,绩效指标不够细化和量化。

(2)过程情况。评价得分26.68分,得分率95.29%。资金到位率高,预算执行率达到95.24%,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内容较完整,项目实施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项目档案较分散。

(3)产出情况。评价得分29.5分,得分率92.19%。环境空气耗材和设备维护维修项目、省级二噁英实验室建设项目、省监测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于2020年底前到位并完成验收,使用效果较好。驻市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政采尾款主要内容为2019年购置的477台环境监测设备验收及合同尾款的支付,由于受疫情等影响,部分设备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到位并完成验收,且个别设备使用效率较低、使用效果不理想。

(4)效益情况。评价得分29.49分,得分率92.16%。设备投入使用后,能够有效提升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及政府服务水平,能够有效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设备使用单位满意度较高。

2.重型柴油货车项目主要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四级指标

分值

评分结果

决策(18)分

项目立项(6)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6)分

项目决策相符性

2

2

项目立项文件相符性

2

2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完整性

2

1

绩效指标(8)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绩效目标与预算相符性

2

2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

4

3

资金投入(4)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2

2

资金分配合理性(2)分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2

2

过程(22)分

资金管理(11)分

资金到位率(3)分

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1.5

1.5

市安排资金到位率

1.5

1.34

预算执行率(2)分

预算执行率

2

1.28

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1

1

资金拨付合规性

1

1

政府采购合规性

2

1.84

项目总投资与项目总预算符合率

1

0.90

项目支出与预算执行(合同约定)进度相符性

1

0.92

组织实施(11)分

管理机制健全性(5)分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2.5

2.5

业务制度相符性

2.5

1.54

制度执行有效性(6)分

组织机构健全性

3

3

过程控制有效性

3

3

产出(30)分

项目产出(30)分

产出数量(8)分

完成车载诊断终端监控设备安装联网的重型柴油货车数量

8

8

产出质量(17)分

数据采集的完整性

5

4.71

监测数据准确性

5

4.44

设备在线率

7

5.23

产出时效(5)分

按期完成项目计划

5

4.82

效益(30)分

实施效益(20)分

社会效益(8)分

社会公众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认可程度

8

7.41

生态效益(8)分

对促进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

4

3.45

年审排放合格率提升

4

4

可持续影响(4)分

项目后续运行可持续性

4

3.67

满意度(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15

合  计

100

90.70

(1)决策情况:评价得分16分,得分率88.89%。项目决策符合《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号)的要求,但项目申报较晚,且绩效指标量化、细化程度不够,质量指标未能体现对实际工作质量的约束作用。

(2)过程情况:评价得分19.82分,得分率为90.09%。项目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市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问题;在组织实施方面存在个别市未建立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或提供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制度的问题。

(3)产出情况:评价得分27.20分,得分率90.67%。该项指标中只有数量指标完成,其质量指标下的各细分指标均有扣分,主要存在监控数据信息不全、数据信息异常以及车辆长期不上线、项目未验收等问题。

(4)效益情况:评价得分27.68分,得分率92.27%。项目实施效益得分18.63分,得分率93.15%。项目满意度得分9.15分,得分率为91.51%,服务对象(货车司机)对该项目实施带来的综合效益满意度为91.51%。

(三)取得的成效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全省在水质、土壤和大气等方面的应急监测和现场监测能力,使实验室监测能力上升到一个新台阶:一是加强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源超低排放、重金属、应急监测等特征指标监测能力以及急需更新更换的常规指标监测能力;二是提高了颗粒物的比对监测能力,完善了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视频监管;三是补齐了二噁英监测能力短板,满足大气、水、土壤、固废中二噁英的监管需求,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四是提高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

重型柴油货车项目的实施,建立了重型柴油货车环保管理门户和管理台账,通过适时监控车辆排放情况,实施重型柴油货车数字系统管理和网络管理,利用技术创新实现对高排放机动车污染的实时监控,对超标车辆进行预警与管控,压实柴油货车使用者和拥有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治理工作效能,完善了机动车环境监管体系,对各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了推进作用。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总体目标无长远规划,绩效指标不够准确、细化

项目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相同,缺少长远规划,未能体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各级环境监管装备能力水平”的总体要求。年度目标未进一步制定准确、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不利于过程监督和结果评定。

(二)项目过程管理不够规范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档案资料较为齐全,但资料较分散,未能系统管理。

重型柴油货车项目存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未按合同付款的情况。其中,德州、枣庄两市二期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东营、德州、日照、济南、淄博等5市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三)重型柴油货车项目监控平台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后期运维工作有待加强

2020年12月底已完成16市17万辆重型柴油货车车载诊断监控设备的安装,并接入省平台联网监控,但平台监控数据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对拟安装终端车辆状况了解不够充分,部分车辆在出厂时未向外发送SCR下游NOx传感器输出值(ppm),车载终端不能有效对NOx排放据进行采集;二是对后期运维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及时跟进分析排查车辆离线原因,监控平台数据利用率有待提高。

(四)重型柴油货车项目激励措施相关政策未落地,服务对象积极性不高

目前针对《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战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可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的激励措施尚未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政策未落地,未能充分调动服务对象的积极性。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目标审核,建立全面绩效管理意识

建议项目申报单位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提高绩效指标科学性,明确目标对过程监督和结果评定的重要性,参考往年实施情况、行业标准等数据,并充分考虑指标值的合理性、可量化性、数据的可采集性、方法的可操作性、目标的可实现性、绩效的可考核性,设立科学合理的指标值,作为其后续进行项目管理、监督监控的依据。

(二)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规范性,规避法律风险

一是建议项目单位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进行档案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项目信息,完善项目过程资料,为后期管护和项目效益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依法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招标工作,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以确保项目质量,规避财政资金投入风险。

三是规范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相关款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规避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三)督促项目各方加强运维工作,进一步做好监控数据的监管和应用

一是针对车辆长期离线率偏高、重要技术参数采集不完整等情况,项目主管单位应督促运维单位协同车企或发动机厂家尽快落实原因,并定期做出相关分析报告,逐步提高监控平台数据质量。

二是依据OBD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和数据分析结果,对比不同车企、发动机厂家、运维企业对监控数据稳定性以及不同加油站油品对污染排放效果所产生的影响,为平台下一步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技术支持,助力移动源科学监管。

(四)采取车辆分类管控措施,提高服务对象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污染排放奖惩制度及实施细则,探索建立基于OBD监控情况的车辆分类管控措施,对监控数据持续稳定的车辆给予一定的正向激励措施,对上线率低、OBD长期运行不正常的车辆进行重点监管,逐步提高服务对象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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