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8号)、《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规定,山东省级财政设立“数字山东”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城乡数字治理等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推动形成开放共享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数字经济时代山东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力争我省在融入和服务数字中国战略中走在前列。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19-2021年全省“数字山东”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数字政府、城乡数字治理、数字经济发展等领域共计安排176940万元,其中2019年62643万元,2020年58231万元,2021年56066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以“数字山东”建设为统领,围绕建设“数字政府”、发展“数字经济”、构建“数字社会”三项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强化大数据对政府治理、经济转型、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新引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务信息系统统建力度,推动政务服务领域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管理和决策科学化水平。
2.2021年度绩效目标
2021年度绩效目标:加快“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进一步提高统云、并网、聚数水平,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成效,升级改造系统数≧15个,新建系统数≧40个,运维系统数≧10个。加大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力度,推动数据融合应用,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需要,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开展智慧村居(社区)等申报,完成相关项目评审、公布名单,智慧村居(社区)建设数量,指标值≧300个;实现对各试点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补助发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了解“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资金使用情况,查看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资金支出进度、取得的产出和效益等,重点关注省直部门(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中新建、改建项目与单位现有系统是否存在重复建设、超出实际需求建设、资金需求规模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效等情况,为下一步调整优化政策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用电补助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分析分配是否充分考虑各地财力状况,项目建设实施是否取得预期的绩效目标,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推动新型智慧城市更加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依据
1.《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3.山东财政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工〔2019〕19 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 号);
5.关于印发《山东省数据中心用电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数字〔2019〕13号);
6.其他相关“数字山东”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和规定、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等。
(三)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关于绩效指标设定要求,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为四级。其中,一、二指标为共性指标,主要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三、四级指标为个性指标,主要结合部门(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特点以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用电补助等按因素分配的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设计,以更有针对性的对该项目进行评价。其中决策维度(25分)主要关注立项的充分性必要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明确性及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过程维度(15分)主要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管理制度。产出维度(30分)主要关注实际产出情况和产出及时性。效益维度(30分)主要关注项目实施的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次评价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依据“数字山东”发展资金支持项目投入成本,分析其在产出、效益方面取得的成果。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产出、效益的相关原因。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与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等座谈访谈,对使用主体或服务对象等进行问卷调研,对“数字山东”发展资金支持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数字山东”发展资金自2019年实施以来,积极支持了全省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推动了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融合发展,为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大数据协同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山东省在线服务成效度和事项覆盖度两项指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2020年山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从2019年的“中”升至“高”。本次“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6.81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分20.29分,得分率81.16%。其中,项目立项得8.63分。“数字山东”发展资金围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引导资金作用,深入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数据中心用电补助等工作,但仍存在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不足,市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缺少地方规划问题。绩效目标得分4.52分。“数字山东”建设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国家、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等整体工作要求,但也存在绩效指标设置相关性不足、指标量化程度不够等问题。资金投入得分7.14分。省大数据局对申报的“数字山东”建设项目进行联合评审,能够有效审减不合理预算,保障了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但也存在项目单位申报金额偏高,“数字山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不足的问题。
2.过程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56分,得分率90.40%。其中,资金管理指标得6.56分。省级制定了政务信息系统资金管理办法、“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单位能够较好地按照制度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但也存在区县用电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组织实施指标得7分。“数字山东”建设出台了系列管理制度,但也存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不及时情况,虽于2020年1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但是项目后续政府采购、建设进度、资金执行信息未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报送,此外,还存在业务与资金管理部门不对口的情况。
3.产出情况分析。满分30分,得分26.58分,得分率88.6%。2019年项目99个,完成验收54个,验收率54.55%,2020年项目118个,完成验收11个,验收率9.32%,建设项目基本上能够按照项目预算配备软硬件设备,满足系统应用的实际需要,能够达到项目预期的系统功能,实现业务数据共享与系统对接。但部分项目验收不及时。从具体项目看,存在项目实际完成内容、数量与批复有差异等情况。
4.效益情况分析。满分30分,得分26.4分,得分率88%。“数字山东”建设项目推动了数据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社会效益方面,信息系统存在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使用上存在不畅通,数据产品和结果开放有限,省级协同办公、“山东通”等尚未在全省推广使用问题。经济效益方面,存在项目开发后,使用率低使用范围小情况,个别设备购置后闲置,资金效益还不够高。可持续性方面,项目建成后升级改造、后续运维等对资金的持续性支持依赖度高。“数字山东”城乡数字治理和数字经济建设资金投入方式单一,主要是依赖各级财政投入,未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数字山东管理。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山东省大数据局,负责推动数字山东建设。出台《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就“数字山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配套制定《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从制度层面搭建起“数字山东”建设的“四梁八柱”;为支持推进“数字山东”建设发展,省级财政设立“数字山东”发展资金,会同主管部门出台《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政策及资金供给,从资金层面搭建起“数字山东”建设的坚强保障。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把握电子证照国家试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等国家试点契机,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一是组织开展“统云”“并网”“聚数”三大攻坚行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已汇聚数据200多亿条,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发布数据36.3亿余条,在中国开放数林指标评比中,山东省平台层指数居全国第一。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爱山东”接入服务事项超过1.8万项,注册用户突破5000万。电子证照应用体系已归集531类证照、2.9亿条数据,在2021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获得“2021年数字政府卓越成就奖”。
三是创新利用技术,打造多元智慧场景应用。在数字社会构建方面,山东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将13个设区市、35个县(市、区)纳入试点范围,各试点市县创新利用数字技术,打造智慧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打造了义务教育入学“零跑腿”、医保电子凭证“一码通刷”等便民智慧应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顶层设计不足,项目遴选和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强化。我省“数字山东”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纵向上采用省市分级开发模式,横向上各部门业务平台自主建设,个别部门内部项目缺乏统筹整合,导致各层级、各部门无法直接实现数据共享,业务互通。绩效目标引领约束作用不足,绩效目标未设置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数量指标等关键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精准、适用性不强。
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的过程管控有待加强。省大数据成立后,继续沿用原有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未及时进行修改完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底前通过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综合管理系统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执行情况制度落实不到位,业务主管部门不能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和资金执行情况。区县拨付用电补助资金不够及时。
三是资金支持方式单一,资金效益水平有待提高。“用电补助”仅对规模以上数据中心进行电量补贴,其资金效益有限;为此,亟需改善“数字山东”在城乡数字治理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资金补助方式,探讨政企合作,吸引市场及社会投入,改善资金分配结构,发挥财政资源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数据创新应用层次还不够,信息化系统应用面需要拓展。数据共享方面,尽管我省已经建成了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全省各级各部门的数据已经实现了统一管理和共享服务,但实践中数据共享的利用深度和广度并不充分。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数字山东”建设
一是要加强“数字山东”全省一盘棋建设。以“建设高效运转的服务型政府,让人民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和满意”为目的,省市县各级应严格按照《数字山东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方案的内容和统一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和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传导工作压力。积极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应用场景建设的标杆城市,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实现我省数字强省建设新突破。二是要加强“数字山东”系统化建设。按照我省“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总体要求,省大数据局应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统筹建设全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提升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治理能力。建议对跨层级的基础共享通用政务信息化项目由省级统一建设、统一运维,采取统一采购、分级负担的运作模式,实现标准统一、数据共享,减轻各级财政负担。三是要加强“数字山东”标准化建设。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环节制定和完善统一的数据标准,从技术源头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打通数据通道,实现数据共享。通过加强顶层设计,重点打造“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的服务支撑体系。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项目的前置条件和项目排序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二是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省大数据局结合需求论证、项目评审等工作,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依据事前评估结果,确定项目入库、预算金额等,财政部门加强对部门事前评估结果进行审核。三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定期采集项目绩效信息,分析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严格落实项目过程备案制度、验收或考评制度等,针对信息化系统建设时效性强、变化快、要求高的特点,做到对项目建设内容及时进行调整备案,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较好的部门和项目,“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的部门和项目,消减取消低效无效资金或压减下年度部门单位信息化项目预算安排规模。
(三)明确资金支出范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一是建议完善《山东省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数字山东”发展资金扶持范围、细化资金支出内容,聚焦信息化建设核心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项目支出和业务支出的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确保相关部门(单位)按要求使用“数字山东”发展资金。二是要加强“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将其他项目经费安排用于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预算资金归并整合,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统筹预算资金安排,加大对“数字山东”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三是要积极稳妥推进“数字山东”建设,特别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内容和规模上,不能贪大求全、过度超前,避免多头投入、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实现资源集约利用。要根据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确定建设标准和资金需求,妥善处理好快速发展期产生的供需矛盾。
(四)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山东”建设的投入
“数字山东”建设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综合考虑信息化项目更新迭代速度快、扩容升级频繁、运营维护成本高、数字社会投入大等因素,现阶段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融资模式较为单一,资金投入与社会需求之间有较大差距,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单纯依靠财政投入难以保障,还需要依靠市场和社会投入。应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信息化建设相关领域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如涉及水、电、暖等公共事业的数字化建设上,积极争取供水、供电、供暖等企业的资金投入,通过数字化改造提升公共事业数字管理效能,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