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16:45 浏览次数: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山东省先后研究出台《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鲁财金〔2017〕1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等文件,通过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延长用款期限、聚集财金合力和降低准入门槛、缩短审批时间、免除反担保要求、压减融资成本的“四增四减”举措,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力度,缓解小微企业和创业者个人融资困难,支持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本次评价主要是对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1.项目预算

    为保障专项政策的投入及使用的准确性,保障政策整体效益的发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进一步明确了该专项政策支持范围、扶持标准。专项扶持对象主要分为个人借款人和企业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2021年1月1日前发放贷款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2021年1月1日前发放贷款由财政部门按合同签订日LPR的50%给予贴息。贷款利率最高为LPR+50BP。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 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该政策2020年度预算总规模为104167.29万元。

    2.预算执行

    该专项为中央、省、市县各级经费保障,本次评价分为资金保障率及预算执行率,即既考核各级资金保障情况,也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经核查,2020年专项预算总支出为99911.7万元,资金保障率为100%(即中央、省、市县资金均足额保障),预算执行率91.68%。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由财政部设定,主要体现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用等政策导向。经梳理,2020年年度绩效目标为: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2020年度具体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020年目标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

    ≥10%

    当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占创业担保贷款余额比例

    ≥40%

    质量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

    ≥90%

    资金足额拨付率

    100%

    地方配套到位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实施后财政资金撬动效应

    ≥5倍

    社会效益指标

    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

    ≥2倍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创业者的满意度

    ≥80%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小微企业的满意度

    ≥8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绩效评价,主要是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政策开展情况、政策过程管理组织实施情况,以及通过评价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深入分析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力求全面考察项目决策、资金投入、过程管理、产出效果和影响力,体现从投入到产出、效果和影响力因素的绩效逻辑路径。综合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效益,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评价依据

    (1)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3)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4)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

    (5)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0号)

    (6)《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

     

    (7)《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8)企业申报材料、会计资料等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7〕17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等政策文件具体要求,同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和行业属性,对指标进行细化和调整,最终确定本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次评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特性,确定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山东省2021年普惠金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3.51分,评价等级为“优”。综合评价认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且程序规范,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目标较合理且指标明确,为小微企业和个人群体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服务,资金方面中央、省市县各级资金保障充足。产出效果方面,多数市县均能够年初既定目标,项目效果均能实现,申报个人、企业满意度均较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过程是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角度去考虑,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为20.00分,实际得分18.00分,得分率为90.00%。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类指标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角度去考虑。项目过程类指标分值为25.00分,实际得分21.21分,得分率为84.84%。

    3.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是从产出数量和产出质量两个角度去考虑。项目过程类指标分值为25.00分,实际得分24.3分,得分率为97.20%。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类指标分值为18.00分,实际得分18分,得分率为100%。

    5.满意度情况

    满意度指标分值为12.00分,实际得分12分,得分率为100%。

    (三)取得的成效

    1.促进稳岗就业。2020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和我省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财政贴息、稳岗就业等支持政策,通过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实施,扶持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推动了各行业的复工复产。截至2020年末,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余额突破330亿元,较上年增加208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倍,增量和增速均创近历年新高,直接扶持创业13.36万人,新增就业122.7万人,充分发挥了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吸纳和安置就业的重要作用,有力支撑全省完成稳岗就业的目标。

    2.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通过对创业者发放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有效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贷款负担,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3.缓解小微企业创业融资难。小微企业是就业的容纳器,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通过支持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发展对恢复经济、扩大就业、繁荣市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山东省各级人社、财政和相关部门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是降低小微企业进入门槛,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每年安排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符合支农、支小再贷款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及时予以全额再贷款报销。财政部门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四是加大免除反担保力度,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取消了反担保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为广大小微企业者送上了一份惠企助企政策“大礼包”,有力的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和就业市场的成长。

    4.政策影响力不断提升。近年来,各有关部门持续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成倍增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持续增强。2020年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6.44亿元,发放规模全国第一,同比增长1.21倍,其中,运用优惠再贷款54.4亿元,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5.促进全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创业担保贷款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工作,需要各方协调努力、共同配合。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完善了“政府主导、部门推进、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开放式创业信贷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引导金融服务向普惠方向延伸,加快建立和完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

    (四)存在的问题

    1.地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幅度差别较大。从全省来看,2020年度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量大幅增加,政策效用更明显。但从各市情况看,各市(不含青岛)贷款发放规模增速差别较大,部分地区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从评价情况看,贷款规模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呈现一定的正相关性,但是当地各部门重视程度及工作推进力度更是影响其规模的重要因素。

    2.个别市县创业担保基金利用率较低,财政资金效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经核查,多数市县创业担保基金放大率均较高,并超出省级水平,但部分地区虽达到年初预定标准,但相较其他市县级以及全省整体放大倍速相比较低,财政资金相较其他区域未能充分发挥效益。

    四、意见建议

    (一)提升小微企业贷款创业意愿,加强经办银行放贷积极性。小微企业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因而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稳定就业角度来看,小微企业吸收了大量的社会劳动力,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各地市应根据当地市场环境,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条件,激发小微企业贷款创业意愿,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比如针对目前各地涌现出的有亮点、有潜力、有特色的众创空间,可以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时适当倾斜,充分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主动顺应供给侧改革方向,有效支撑当地产业转型升级。

    (二)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政策管理水平。创业担保贷款笔数多、信息量大,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可进一步增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透明度、有效实现多部门间信息沟通,构建科学的办事流程,从而提升为民办事效率。在省级层面上,为提升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整体效能,应继续改进我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全面、实时、动态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平台,切实提高政策扶持的精准性,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在市级层面上,鼓励全省各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将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审查、审批等环节全部网上运行、信息共享,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建立详实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和实时监控,提高贷款和贴息资金管理工作效率。

    (三)加强宣传培训,扩大社会影响力。建议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一是广拓宣传渠道。在利用网络、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介宣传的同时,发挥街道、社区、乡镇和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贴近下岗失业人员的优势,利用板报、厂内电视、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讲解活动,主动对接有贷款意愿的创业者,提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群众知晓度,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支持、法律帮助、技术指导、品牌策划、电商服务等培训,为创业项目孵化提供技术支持;另鼓励各级邀请金融专家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把控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局面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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