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采〔2021〕1号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2021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要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准确把握《山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要求,对标对表,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一、以制度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深改方案落实。结合《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修订进程,全面梳理和修订我省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做好相关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为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1.修订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强化采购需求的引领作用,以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规范采购活动,落实采购政策,提高采购绩效。加大履约验收“最后一公里”的管控作用,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的绩效和政策目标,推进优质优价采购。
2.制定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完善各政府采购参与者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方法和标准,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
3.完善相关政策功能落实办法。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绿色建材的制度办法,拓宽相关政策试点,细化具体执行措施,督导各部门单位积极落实采购政策。
4.制定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针对全国和省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问题和差距,对标对表全国先进省市做法,进一步完善我省营商环境优化政府采购配套方案。
5.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机构执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维护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公平性、规范性。
6.适时修订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紧盯财政部关于评审专家管理的改革动向,打好工作提前量,待财政部出台相关政策后,及时修订我省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7.修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最新改革精神,结合当前我省政府购买服务实际,进一步明确购买服务的执行范畴和标准,规范各部门单位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的规则和程序。
二、以提升效能为目标,全方位夯实监管工作基础。理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权责关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采购各方当事人的主体责任。
8.组织开展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采购人、代理机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内控制度建设,督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健全内部制衡机制,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
9.开展部门集中采购。选取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采购规模较大部门,对本部门内有共性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试行部门集中采购,发挥带量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10.试行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办法和标准,结合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选取5-10个重点项目或部门试点开展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11.建立代理机构日常执业公示制度。定期公开全省各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包括公司人员规模、代理数量金额、节约资金、质疑投诉等具体信息,帮助采购人优中选优。
12.实施代理机构诚信评价。结合代理机构日常执业情况,实时记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实行代理机构积分制评价。
13.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修订考核指标体系,组建集中考核小组,对全省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开展“以评促优”优服提升活动。
14.探索建立“政府+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建设合作机制。将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书面承诺的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协同监管,形成全社会参与的监管新格局。
三、以信息化为支撑,助推程序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以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打造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功能完备、执行高效、运行安全的政府采购监管交易平台,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15.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功能建设。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总体部署,完善省级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模块建设,指导市县政府采购领域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推动实现预算、采购、支付的无缝衔接。
16.强化基础数据库信息管理。改造优化全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采购人库等基础数据库,完善各方当事人身份认证机制,结合深改方案要求,建立具有动态管理、诚信管理、数据共享等功能的全省统一的基础数据管理体系。
17.探索采购人内控管理信息化。将采购人内控管理要求按流程、按节点、按规则内嵌于系统,建立科学化决策、规范化执行的管理机制,实现内控管理要求落地,促进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
18.推行电子交易系统标准化管理。研究确定我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基本功能、标准流程、执行规则、角色管理、要素目录、数据交互、运维要求等,实施统一管理,确保各电子交易系统满足技术标准和业务要求。优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功能,不断完善简易交易模式,更好满足采购人小额零星项目交易需求。
19.拓展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通用分析功能,增加政策性、根源性、趋势性专项研究和预警功能,丰富分析评估维度,提高系统立体智能分析能力,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20.加强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管理。根据政务信息系统及党政机关网站管理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网站管理办法,规范相关系统的建设应用,明确建设需求、运行维护、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要求,压实各方责任。指导各级财政部门督导所属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团队做好技术服务和技术防控,强化技能训练,提高保障能力。
四、以宣传培训为抓手,建设一直能打硬仗的政采干部队伍。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力打造一支敢于面对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甘于奉献、能打硬仗的政府采购监管干部队伍,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21.抓好党建引领。坚持“以政领财、财为政行”,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史学习,筑牢政府采购干部队伍理想信念根基,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更好地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2.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以扎实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落实为目标,总结改革推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采购改革重点工作。
23.开展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采取现场培训和线上培训相结合方式,加大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的政策和实务培训,提高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
24.加大改革成效宣传。充分发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时跟进改革动态,利用内部和外部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改革成效宣传,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营造有利于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25.打造干事创业新作风。驰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提高采购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以年轻干部下基层为切入点,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调研力度,提高政策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将持续转变作风融入政府采购工作各方面,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6.筑牢廉洁勤政防火墙。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狠抓内控制度执行,加强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廉政风险,确保政府采购队伍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