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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9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1-03-30 19:05 浏览次数:


全省2019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加快促进国有金融资本职能有效发挥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出台重大事项管理、经营绩效考核、产权管理等配套制度,研究拟定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薪酬管理、股权董事管理等制度办法,初步建立管理制度体系。

(二)持续深化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协调吸引各市增资扩股,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实收资本扩大至24.15亿元,支持恒丰银行发行永续债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支持鲁信集团丰富金融牌照,着力打造成省级金控集团。支持财金集团推进市场化转型,着力打造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投资运营平台。

(三)全面加强管理,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风险防范能力。开展产权登记专项行动,将全省多家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及其权属企业纳入统一管理。完善金融企业财务季报制度,强化金融企业会计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审核管理。出台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金安工程”建设,构建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二、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一)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不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引导省属企业积极适应疫情常态化,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发挥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中的中流砥柱作用。继续实施非主业清理整合专项行动,确保主业投资占比保持在90%以上。开展省属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整治,做好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收尾工作。制定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关键资源信息协同平台,做好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制定修订董事会管理意见、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实施并完成省属企业混改三年工作计划,支持省属重点企业通过IPO、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资产重组等途径,推动主业资产上市。制定加强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选取部分企业开展差异化管控试点。出台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意见,研究制定规范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试点的有关意见。

(三)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水平。进一步明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定位,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全面建成覆盖省、市两级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开展省属企业经营业绩对标考核试点,探索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对省属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价,提升投资风险管理水平。实施财务管理提质增效攻坚计划,制定压减“两金”占用实施意见。

三、深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一)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大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力度,压实资产占有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内部控制建设,构建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将社保基金、政府引导基金、财政股权投资等相关资产纳入报告范围,更加完整准确地反映资产总量、分布、构成以及变动情况。

(二)提高资产盘活效益,促进资产集约节约利用。省级层面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和使用状况,统筹提出市场运营、共享调剂和保留周转等分类处理意见,发挥存量资产最大效益。成立省财欣资产运营公司作为资产统筹盘活的运营平台,运用市场化、信息化手段,充分挖掘资产潜力。利用政府公物仓等共享共用平台,加大资产整合和调剂力度。推进省属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整合组建高校资产运营公司,逐步实施集中统一监管。

(三)加强监管约束力度,提高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出台《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将资产配置环节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化预算编审流程,对超标准、超范围购置的资产,坚决予以审减。借助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公开进场、溢价交易等方式,实现资产处置阳光下运行。修订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主管部门和单位全面自评、财政部门抽评与重点评价相结合方式,推动落实资产管理绩效评价。

四、全面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

(一)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积极完成国土三调后续工作,构建全省自然资源大数据体系,形成自然资源三维“一张图”。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实现“一个标准、一张图、一个体系、一套数”。深入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完成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组织制定涉海规划,加强规划实施,健全用途管制制度。

(二)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持续化解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国有林场考核激励机制,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审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推行“净矿”出让,健全矿业市场竞争机制,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矿业发展。

(三)着力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综合利用效益。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深入推进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用好“增存挂钩”核补新增指标政策,努力保障产业及民生项目用地。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出台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管理办法。做实做细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自然资源示范县(市)创建。探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工业用地绩效调查评估,深化“标准地”改革。

(四)健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机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围绕自然资源总体情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报告工作。

五、增强国有资产监督实效

(一)加大专项审计力度。财政审计方面,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将各部门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处置审批程序不合规,资产未能有效调剂造成闲置浪费等问题。国有企业审计方面,重点关注国有企业重大改革事项推进、企业财务真实合法效益(含对外投资),省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运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等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重点审计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偿使用,以及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推进情况。

(二)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打通数据汇聚“高速通道”,加快推动政府国有资产相关数据向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汇聚。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牵引,按照“应共享尽共享”的要求,全面深化省级平台与国家及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搭建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的“主渠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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