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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荣获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优秀等次

发布日期:2021-04-14 08:42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省财政厅荣获优秀等次,列省直部门第一位。

2020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500余条,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地方新闻联播”发布山东财政新闻1000余条,落实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的政策文件比例、厅长办公会议题公开率均达到100%。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深度公开。在厅门户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等8个专栏,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前,省市县三级均已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管理等信息,实现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全覆盖;在厅门户网站公开37个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组织所有省直部门首次公开3897个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信息,引导各部门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

三是围绕解读回应创新公开。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规定,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深度解读政策内容。全年累计发布35件国家和省级层面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规范性文件解读比例达到100%。

四是围绕群众关切用心公开。打造形成厅门户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微博微信等全方位、立体化互动交流模式,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网民咨询,回应公众诉求。全年共办理厅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和业务咨询300余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办理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办事咨询200余件。

五是围绕机制保障强化公开。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在厅机关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同时,加强对市县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并进行季度通报、年底评优,充分调动基层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的积极性。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创新组织形式、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和公开机制,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助力山东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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