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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22 18:08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集成电路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支持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实现重点突破,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八大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鲁政字〔2020221号)中提出,“对高端芯片产前首轮流片费用给予补贴,对承担技术含量高的封装测试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励”。为认真落实国发〔2020〕8号和鲁政字〔2020〕221号等文件精神,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支持高端芯片和封装测试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培育形成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圈,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八大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21号)等文件制定。

三、起草过程

为细化资金管理要求,我们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八大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21号)要求,研究起草了《细则》初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业务处室以及部分行业代表企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细则》。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包括10条。其中,第1-3条分别明确了政策目的及依据、资金来源及使用原则、部门职责等内容,明确规定资金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第4-6条规定了高端芯片产前首轮流片费用补助、封装测试平台奖励以及企业有助于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支持范围及支持标准;第7-10条规定了资金拨付、绩效管理、资金监管等要求,明确了政策解释部门、政策实施期限等内容。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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