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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28 17:46 浏览次数:


4月2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畜牧兽医局等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省财政厅副厅长姜龙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从《行动方案》看,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非常重,必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请问,在目前各级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资金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此,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研究拟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概括起来就是“投、争、引、统”四个方面:

“投”,就是加大投入力度。面对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等多重压力,今年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在这种背景下,省财政厅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环保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方向。2021年,省级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33.41亿元,同比增加22.41亿元,这部分资金,省里在下达任务清单时,明确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点任务,各市要优先保障资金需求。

“争”,就是积极对上争取。主要是对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政策要求,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督促指导各市、县加强水污染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储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纳入中央水污染项目库,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切实减轻地方资金压力。

“引”,就是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拓宽环保项目筹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截至目前,全省纳入财政部PPP管理库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个,投资额23亿元,项目已全部落地并开工建设。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指导各市县深化政策创新,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优化环保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统”,就是加强环保资金统筹使用。近年来,省财政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预算管理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大幅度大范围下放资金管理权限,绝大部分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都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由市、县结合当地实际,自主确定具体项目,进一步增强基层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市县继续做好中央、省级和市县环保资金统筹的文章,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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