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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29 14:45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要求,我省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11月,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中央专项资金”)75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我省沂蒙革命老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下达的绩效目标为:加强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改善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等社会公益事业落后状况,促进各地区社会公益事业协调发展。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2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省财政按照因素法综合测算,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30日内,将资金全部分解下达有关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12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沂蒙革命老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综指〔2019〕22号),将中央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市县,各市县将资金全部安排到具体项目,重点支持特教学校、图书馆、体育馆、文化中心、农村社区建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社会公益项目。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自评日,中央专项资金实际支付6122.5万元,预算执行率81.63%,主要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工期拖后或正处在工程验收阶段,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情况拨付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将中央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情况支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衔接做好项目评审、政府采购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设置指标6项,4项已完成,2项未完成。支持残疾人类项目2个,已完成;支持教育类项目3个,已完成2个,1个未完成;支持文化类项目6个,已完成;支持体育类项目2个,已完成;支持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类项目5个,已完成;年度预算执行率≥90%,完成值81.63%,未完成。

(2)质量指标。设置指标5项,均已完成。项目规划编制完成性、合规性100%,已完成;项目档案齐全性100%,已完成;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已完成;项目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并实行重点倾斜100%,已完成;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已完成。

(3)时效指标。设置指标3项,均已完成。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90%,已完成;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已完成;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设置指标1项,已完成。2020年中央革命老区社会公益金项目带动地方政府资金投入20453万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156万元,有效发挥了中央资金的“酵母”作用。

(2)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指标1项,已完成。中央革命老区项目突出公益属性,大力扶持文化、教育、残疾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受益人数设定值200万人,完成值207.8万人,有效解决了沂蒙革命老区相关县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瓶颈问题。

(3)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指标1项,已完成。公益类建设项目使用期限为长期,持续推动相关县区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置指标1项,已完成。得益于中央专项资金的支持,沂蒙革命老区社会公益事业蓬勃发展,教育、医疗、文体等社会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一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泰安市新泰市泉沟镇红色党性教育基地项目推迟了整体施工时间,预计2021年上半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需待项目完工后支付资金。二是部分未支出资金为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需根据合同约定,待质保到期后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完善项目管理。督促市县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强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等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一项目一档案”和维护管理等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质量。

二是持续规范资金管理。督促相关区县严格执行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履行项目可行性评估、支出政策审核、政府采购等工作程序,规范资金筹集和拨付管理,建立全过程监督体系,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三是持续加强绩效管理。落实相关区县和部门、单位绩效评价主体责任,科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推进绩效评价项目全覆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促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各市财政局、县区项目实施部门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财政厅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1年中央革命老区项目公益金分配挂钩,并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开展内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沂蒙革命老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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