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采〔2021〕14号
各市财政局(不含青岛)、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总工会、供销合作社,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省供销合作社研究制定了《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6月29日
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落实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措施,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积极搭建我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充分发挥“832平台”消费扶贫采购优势,建立政府采购国家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与我省对口消费帮扶甘肃、重庆、新疆等对口支援地区工作协同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国家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与对口消费帮扶、支持本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持续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二、工作任务
(一)填报政府采购国家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信息。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应于6月30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1年度政府采购国家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年度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对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也应按10%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就餐人数分别按比例填报预留份额,也可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根据总就餐人数按比例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填报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牵头单位:各级财政部门,责任单位:各级预算单位)
(二)组织国家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上架我省网上商城。为拓展我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渠道,根据我省预算单位采购需求,由省供销社负责组织专业力量,提供全程专业化服务,并负责将相关产品上架到我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供销社、省政府采购中心)
(三)将对口消费帮扶地区农副产品转为线上采购。将政府采购国家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任务与消费帮扶甘肃、重庆、新疆等对口支援地区农副产品任务进行对接,整合帮扶力量,放大帮扶效应。由省供销社组织专业力量根据我省帮扶单位采购需求,将甘肃、重庆、新疆等对口支援地区的相关农副产品上架到“832平台,协助帮扶单位通过“832平台”线上采购,并负责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牵头单位:各级商务部门,财政部门,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供销社)
(四)开展政府采购支持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参照政府采购国家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做法,由各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推荐本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省供销社组织专业力量上架到我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各级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或网上商城采购,支持我省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责任单位: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省政府采购中心、各级预算单位)
(五)鼓励通过工会福利采购开展消费帮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通过“832平台”或网上商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年节慰问等工会职工集体福利。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合理搭配优质特色产品,提供不同价格、不同产品组合的“福利包”,满足各级预算单位干部职工的多样化需求。对预算单位有实际需求、网上商城没有对应产品的,预算单位可协商省政府采购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商品上架。(牵头单位:各级总工会,责任单位:省供销社、省政府采购中心、各级预算单位)
(六)探索开展大宗产品联合采购。网上商城将发挥批量集中采购规模优势,对相关预算单位的相同农产品采购需求,如米、面、油、特色职工福利产品等大宗产品,根据采购数量和时令节气不定期汇总,开展联合采购,提高议价能力。同时,探索通过稳定大宗产品订单,推进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形成规模产能。(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级预算单位)
(七)加大政府采购农副产品工作推进力度。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市各部门在“832平台”预留采购份额、通过网上商城或“832平台”采购国家级脱贫地区和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农副产品情况进行统计,适时通报。对无食堂、没有预留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预算单位,将该单位通过“832平台”或网上商城采购工会福利产品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和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部门及各级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统筹谋划,主动配合,协同推进,在帮扶西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做好与本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务、总工会、供销社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坚持自我加压,统筹抓好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需求汇总和采购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和农副产品采购具体流程的指导培训工作,各级预算单位要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工作宣传,争取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做好政府采购食堂食材和工会福利产品的采购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巩固拓展我国脱贫攻坚成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