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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山东省财政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日期:2021-06-07 11:1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夯实厅机关安全工作基础,6月3日下午,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厅机关“安全生产月”活动。



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立足机关实际,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是开展一次主题宣传。运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办公区、食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等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开展一次教育培训。邀请专家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升干部职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五是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围绕疫情防控、消防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顶得上、真管用。

会议强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还要立足财政职能,切实做到“五个加强”。一是加强经费保障。紧扣化工安全、矿山安全、消防等重点领域,健全财政支持政策,完善投入保障机制。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全过程跟踪监控资金运行情况,并强化绩效评价,引导各方面把钱花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三是加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政府采购和资金审核拨付程序,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应急、消防、工信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五是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健全安全生产经费保障机制。

会议要求,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形成层层负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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