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助推作用 促进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自2018年初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来,我省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全面监管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确保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规范运作、风险可控,支持了一批引领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的好项目、大项目,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您的提案内容详实,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很有启发和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和落实,进一步细化引导基金管理工作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科创企业发展,培养经济发展新引擎。围绕激发潜在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发展。研究制定天使基金管理办法,通过提高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引导基金让利、尽职免责等措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天使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展,培养我省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聚焦全省重大战略,更好发挥基金作用。一是聚力制造业强省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塑我省发展新优势。二是聚力海洋强省建设,支持陆海统筹。围绕发挥我省自身优势,建设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三是聚力绿色山东建设,支持绿色化工和新能源。围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聚力乡村振兴建设,支持产业项目落地。围绕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三、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对接,加大沟通力度,掌握基金和项目重大工商变更信息,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加强与市县财政部门的合作,借助其熟悉当地项目优势,强化对基金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 超 0531-8266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