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度挖掘“千年古县”历史文化资源尽快启动〈千年古县典籍〉工程项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学习研究,现就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山东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方案》精神,我省专门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山东沂蒙精神研究会)等16个部门、单位组成的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协调组。省财政厅作为成员单位之一,主要负责资金保障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重点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2020年、2021年统筹中央和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8222万元,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时,按照省委协调会议要求,自2017年起连续5年,每年通过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安排700万元支持“汉籍合璧工程”项目实施。
关于您提出的“设立启动《山东千年古县典籍》项目的专项基金”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省级用于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已于2019年统一整合为“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不宜再重复设立专项基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加快推动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一是做好资金统筹保障。进一步统筹用好现有政策和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重点支持我省文化资源普查、古籍保护及数字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重点文化传承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二是聚焦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内容,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向对口国家部委汇报沟通,争取将我省更多重点项目纳入国家支持范围。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主管部门积极探索采取PPP、基金、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传承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晓勤 0531-8266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