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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7-15 17:28 浏览次数:

魏艳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对激励、带动更多妇女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财政厅历来高度重视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支持,特别是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通过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政策门槛、集聚财金合力等多项措施,将增加创业担保贷款作为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着力点,全年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向女性创业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21万笔共67.44亿元,向女性创办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1笔共6.2亿元。

您立足金融服务支持妇女创业发展实际提出的各项建议,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前期,我们在这方面也作了一些尝试与探索。比如,关于您提出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安排再贷款额度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发放支持妇女创业就业的贷款”的建议,我们积极协调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自2020年起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亿元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我省发放符合支农、支小再贷款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及时对相关贷款全额给予再贷款报销,女性创业群体已可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作进一步研究,持续优化财政政策,发挥财政金融合力,支持女性群体创业就业。同时,充分发挥各地现有政策和省级20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作用,统筹运用好财政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应急转贷等政策组合,尽可能为妇女创业群体融资全链条提供增信分险服务,引导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辛志刚    0531-8266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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