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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1-07-07 10:56 浏览次数:

7月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负责同志解读《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十条措施》在“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激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提出了一揽子含金量很高的财政支持新举措,请问文件出台后企业能真切感受到哪些政策红利?


答:感谢大众日报记者的提问和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关注。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刚才李力书记提到,我省与江苏、浙江建筑业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特级资质企业的数量少,整体市场竞争力不强。这次《十条措施》出台的财税举措,将紧紧围绕补齐这一短板弱项,拿出真金白银,强化激励引导,聚焦三个方面施策发力:一是聚焦产业做大。对在我省新注册的特级资质建筑企业,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大型优质企业在鲁投资兴业。同时,对我省建筑企业在外承揽工程或到境外投资的,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和保费补贴,激励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二是聚焦企业做强。对现有建筑企业首次获得特级资质,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1年,对“小升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减按10%的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三是聚焦环境做优。全面落实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增值税留抵返还、困难企业延缴税款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建筑企业发展“减负松绑”,营造更加优质宽松的营商环境。

前段时间,我们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门制定了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条件、申报程序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图索骥”申请奖励资金。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策宣传,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让建筑企业获得感更强、发展劲头更足,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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